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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正藏第 24 册 No.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No.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创明受近圆事及苾刍等要行轨式 开阐于调伏, 善闲调伏义; 正住调伏中, 能舍非调伏。 敬礼如是师, 法及于圣众; 我今随所解, 略摄毗奈耶。 懒惰少慧者, 于广文生怖; 虽勤亦不乐, 入斯调伏海。 欲令彼趣入, 不起大疲劳; 结颂作阶梯, 胜人见津路。 可赞财圆满, 能生胜梵宫; 三摩地涅槃, 并由于戒得。 离斯毗奈耶, 众事不能净; 还如极浣衣, 弗濯于清水。 犹如月轮缺, 夜分靡光辉; 于佛教出家, 尸罗亏亦尔。 是故舍懈怠, 当乐戒庄严; 欲了作不作, 当勤闻律教。 苾刍应作意, 求解毗奈耶; 要由先自明, 后当行教授。 能于四众中, 得殷重恭敬; 过未现诸佛, 内藏此人持。 勤求正法中, 及有情利益; 自防于戒蕴, 善护勿令亏。 他人若有犯, 悉皆来请问; 于决了义中, 获得于善巧。 怨处能降伏, 知法与法俱; 常不被他轻, 大众中无畏。 若所在方隅, 有明律教者; 佛言我无虑, 由彼发光辉。 牟尼如是说, 律德不思议; 由此应勤求, 受持于律藏。 苾刍满十夏, 自善护律仪; 于法式明了, 授出家圆具。 戒经及广释, 文义皆精善; 为他作依止, 于彼能教授。 非唯少解义, 浅识事多疑; 要剖析分明, 大师语无乱。 于戒本广释, 若不能解了; 愚痴六十年, 终须仗他住。 当依老者住, 若无依少年; 师少不应礼, 余皆如小作。 凡欲出家者, 随情诣一师; 问难事若无, 须时应摄受。 若作五无间, 及是贼住人, 变化非人形, 外道聋哑类, 若是扇侘等, 及污苾刍尼; 犹如碱卤田, 不生于戒种。 若犯边罪人, 负债兼有病, 现是王臣将, 大贼及是奴, 生处贱阙支, 十指相黏着, 手足皆挛跛, 曲脊鼻匾㔸, 被女担所伤, 及长粗小脑, 并过分龋齿, 瞷眼不分明, 眼大小黄泡, 及以红赤类; 如斯不端正, 皆不许出家。 略说可遮事, 要唯有三种: 谓色形氏族, 由斯污僧众。 色谓赤发等; 形谓恶首面, 又驴等耳头, 及无于耳发, 象马猕猴状, 及鼻唯一目, 无目牛马齿, 或复齿全无; 族谓旃荼罗, 竹师除粪等, 及拐行等类, 斯皆律所遮。 若有净信者, 所说过皆无; 遍身应审观, 问知无障法。 摄取经八日, 存意好瞻相; 若先观察者, 无劳经一日。 先授与三归, 次与五学处, 应着鲜白衣, 立在于僧前。 僧伽既许可, 当依出家法, 先请轨范师, 次授十学处。 既受求寂法, 一切众俗侣, 于彼应赞礼, 由离俗缠故。 破惑众翳除, 着大仙衣故; 为此光晖盛, 犹如日初出。 如三十三天, 圆生枯叶落; 彼受近圆戒, 众罪悉消除。 在中方满十, 苾刍减不许; 边方受具者, 齐五过随意。 东境奔荼跋达那, 此界有树号娑罗; 北山名曰嗢尸罗, 寺名答摩娑畔那; 西界村名窣吐奴; 南边城号摄伐罗; 佛说此内是中方, 于斯界外名边国。 苾刍戒清净, 堪授他近圆; 非是螺贝鸣, 腐烂空中树。 秉法者知律, 余四九清净; 受具可称赞, 诸天应敬礼。 众满界内同, 清净者秉法, 无障羯磨善, 谓近圆五因。 如毗婆沙说, 十种得近圆; 世尊一切智, 是名自觉受。 憍陈如上首, 得定道五人; 贤部诸净心, 彼悉从归得。 法与由使得, 善来成苾刍; 大姓迦摄波, 无由敬师得。 童子邬陀夷, 善能为问答; 称可大师意, 佛言成近圆。 中国满十人; 边方数充五, 或复过于此, 秉须知法人。 又因乔答弥, 大世主请佛; 为说八敬法, 斯名得近圆。 除八余若受, 皆白四羯磨; 依前之所说, 受具并皆听。 才受近圆已, 应告五时差; 冬春雨终长, 量影依人数。 冬四九月半, 乃至正月半; 春四从正半, 乃至五月半; 雨一从五半, 乃至六月半; 终时唯日夜, 六月十六日; 十七旦长时, 乃至九月半; 三月少一日, 此谓五时差。 终时进近圆, 同夏中最小; 长时旦若受, 同夏则为尊。 受具从苾刍, 半月请教授; 近苾刍夏坐, 随意二众中。 不骂于苾刍, 不诘其破戒; 若犯僧残罪, 两众行半月。 尼具虽百年, 苾刍新受戒, 殷勤应致礼, 是名八敬法。 女作男子状, 丈夫为女形, 俗人及黄门, 不应作亲教。 贼及形残等, 虽是善应遮; 授彼近圆时, 众僧皆获罪。 不乐非圆具, 及不了生年; 形貌善观瞻, 睹相猜其岁。 不满二十年, 授与圆具戒; 明智计令满, 应数胎闰月。 如其数胎等, 不满二十年, 应置求寂中, 此非成受具。 或经一二岁, 方忆知年减; 足前年若满, 斯名善近圆。 若人闻白竟, 其耳忽然聋; 此亦名善受, 佛许开无过。 正受近圆时, 男形转为女; 此名为受具, 应置在尼中。 若邬波驮耶, 闻白已形变; 此不名受具, 秉法者无愆。 受戒人在地, 秉法者居空; 二界体既殊, 不名为受具。 轮王养太子, 宗胤得兴隆; 护求寂亦然, 令圣教增长。 如师遣求寂, 有事登高树; 坠堕伤支体, 由斯圣教遮。 是故佛教中, 出家悲作本; 虽七岁亦听, 要解驱乌事。 若出家受具, 无钵便不许; 仙器终须有, 斯为乞食因。 如上座近喜, 求寂饥无钵; 临至于食时, 从他求食器。 借他衣钵等, 与出家受具; 勿如梵志法, 是世尊听许。 若人未受具, 不先说四依; 闻此苦难行, 梵志便归俗。 若秉一羯磨, 一界四人受; 此是僧为僧, 不名为受法。 若二若三人, 同时受圆具; 颜状虽差别, 斯无长幼殊。 随坐而受利, 不应更互礼; 若遣知事时, 随他差即作。 为余放逸者, 作怖等羯磨; 呵已正驱出, 令生厌离心。 若解三藏教, 及有大名称; 能生广大福, 驱遣不应为。 由此邪群鹿, 怖于师子儿; 能生俗净心, 如大师住世。 此住有光显, 犹若大牛王; 于彼行呵责, 能亏于佛教。 四重秽行显, 邪执守愚心; 作所不应为, 世俗咸讥议。 污家生斗诤, 如是破戒人, 大众共鸣稚, 齐心急驱摈。 抱柱即宜截, 门框亦复斩; 劝化应修理, 或可用僧祇。 调弄苾刍像, 由此不应留; 殷勤共驱逐, 不应生斗诤。 已说如死尸, 全无共住义; 众僧共驱摈, 除斯垢秽人。 尼不应为礼, 但可致虔恭; 近事不交言, 乞食时应与。 触妒病生半, 名五半宅家; 为诸不了者, 略言其相状。 若他来抱身, 心贪起淫欲; 智者应当识, 是持抱黄门。 妒谓已男势, 见他交会兴; 病谓因病堕, 或由刀等害。 生者谓生来, 二根皆不现; 半月男半女, 名半等黄门。 若于淫欲法, 不能为扇荼; 二根若俱有, 名二形应识。 邪恶见染心, 应知是邪外; 就彼受其法, 斯名趣外人。 或时自剃发, 窃法着法衣; 妄作苾刍解, 皆名为贼住。 四重及恶见, 身污苾刍尼; 饮酒毁三尊, 是谓求寂过。 十事若有犯, 斯人即须摈; 若舍随所应, 出其治罚罪。 若不犯边罪, 如法舍学处; 还俗复重来, 苾刍欢为受。 无乱心舍戒, 了知人现前; 我舍汝应知, 此名真舍学。 受讫即应说, 四波罗市迦; 智者先告知, 勿令行恶事。 由心不覆藏, 于一人发露; 于边罪极厌, 斯名授学人。 次明杂行法, 是出家要仪; 展转可相教, 勿令尊法灭。 天时将欲晓, 起必在师前; 可嚼净齿木, 应先礼尊像。 次可到师边, 安置于坐物; 巾水土齿木, 寒温须适时。 有时应早起, 详审就师边; 敬重按摩身, 能生殊胜福。 或于初后夜, 师处问疑情; 师当遣安坐, 随疑决三藏。 平明问安等, 礼拜生恭敬; 由彼多恩益, 能亲教是非。 常作难遭想, 于彼起殷心; 善洒扫房中, 行处令清净。 作坛应供养, 香花随有设; 日日敬三宝, 斯为四谛因。 或时礼香殿, 右绕窣睹波; 相近有尊年, 随情行礼拜。 为求坚固体, 役使不牢身; 励己劝他人, 勿随愚堕意。 随时供养已, 读诵后安心; 不但着袈裟, 情喜将为足。 十四十五日, 须知长净时; 和合众应为, 若乖便自作。 宜应自察己, 有过求清净; 乃至小罪中, 常生大怖想。 或可往僧厨, 看其所营办; 希逢妙果食, 察已告尊知。 侍养恒勤敬, 洗钵等皆为; 于尊虽普行, 师知量应受。 不于破戒者, 解劳及礼敬; 受用皆无分, 如烧死尸木。 求寂尚不礼, 有戒之俗人; 何况大苾刍, 礼俗贪淫者。 苾刍得后果, 若小不礼拜; 况余生死内, 旋回痴硬心。 说无学为主, 学人如父财; 勤定读诵人, 随许诚无过。 自余懈怠类, 名为负债财; 破戒者全遮, 受用住处等。 信心营寺宇, 唯安戒行人; 犯重不羞惭, 投足元不许。 若近于厕处, 勿作诸谈说; 读诵浣染等, 斯皆不许为。 小便大便室, 入时须作声; 一二指别处, 大师如是说。 大小便风气, 徐出勿为声; 势至莫强持, 圊中不应语。 若筹及土块, 先持拭下边; 次以二三土, 多水洗令净。 左手以七土, 说此名为净; 两手后用七, 斯皆别别安。 更有一聚土, 将用洗君持; 洗臂腨及足, 此名为外净。 事因舍利子, 异斯招恶作; 两手好用心, 洗令极清净。 意在除臭气, 令身得清净; 如不依此法, 百土欲何为? 不合礼三尊, 亦不受他礼; 余皆不应作, 世尊亲自遮。 若不嚼齿木, 及以食荤辛; 其事并同前, 广如律中说。 若不问二师, 得为其五事: 大小便饮水, 并嚼净齿木, 及于同界中, 四十九寻内, 随情礼制底, 自余皆白师。 谓洗手足等, 辄行势分外; 食啖咸须白, 总别在当时。 礼一拜低头, 合掌当陈告; 白邬波驮耶, 我洗手餐食。 自余但有事, 准此白应为; 若不咨启时, 一一皆招罪。 食时宜用心, 授受须依法; 持衣分别等, 无令事有亏。 乃至十夏来, 不得离依止; 五岁明闲律, 随意许游方。 然于所到处, 还须觅依止; 若无依止者, 不消衣食利。 初部四他胜法 不净行学处 佛说三种罪, 无余不可治; 有余众所除, 余皆别人悔。 四波罗市迦, 极重当恭敬; 若犯一一法, 便成坏苾刍。 从初十二年, 皎如秋水净; 此时无有疱, 十三年过生。 苏阵那为子, 于故二行淫; 及兰若苾刍, 猕猴处犯过。 佛说于学处, 欲令贪等除; 耽淫罪业中, 云何汝当作? 见十种大益, 利乐于多人; 广制众式叉, 如来大悲故。 于三疮门内, 由贪故求入; 波罗市迦蛇, 被螫难治疗。 他逼共行非, 具戒者耽着; 于此情生染, 应知犯他胜。 于烂坏疮门, 或于极小境; 或生支不起, 此并得粗愆。 宁以己生支, 置于毒蛇口; 不安女根内, 苦报受无穷。 若遭黑蛇毒, 唯只一身亡; 若破重禁时, 永劫受辛苦。 行淫相多种, 犯具八支成; 随缘事不同, 智者应详察。 苾刍堪行处, 彼此根无损; 方便入过限, 受乐二心全。 初二方便罪, 吐罗各二殊; 轻重事不同, 皆如广文说。 问因虽答二, 准问以酬言; 如非初二因, 应知非彼摄。 不与取学处 但尼迦苾刍, 自为而作屋; 辄取王家木, 由斯作犯因。 他物作盗心, 移离于本处; 若作属己想, 五磨洒成边。 过五咸同犯, 磨洒准当时; 发意得责心, 触物吐罗罪。 平坦纯色地, 拽去但粗罪; 若剥裂异色, 越过得无余。 若瞋心坏弶, 网等获吐罗; 为福放有情, 便得恶作罪。 竞地有二种, 断处或王家; 他两处得胜, 苾刍获粗罪。 两处胜于他, 彼人方便舍; 波罗市迦火, 烧此苾刍身。 咒术取他财, 末尼等诸物; 苾刍目遥见, 便得根本罪。 为己苗成就, 于他不欲成; 乏水堰田畦, 恐损便决却。 自苗得成实, 他苗实损坏; 应知据子实, 得重或时轻。 要心远众罪, 能益诸有情; 如何作苾刍, 反盗他财物? 被贼偷弟子, 金等夺取时; 不开悟贼徒, 随事招轻重。 为贼说法乞, 半价或全还; 将贼付官人, 便获吐罗罪。 苾刍盗求寂, 慜心为弟子; 将去得吐罗, 破僧罪流类。 至王税界分, 关津合与财; 自负或他持, 盗心行异路。 盗将便得罪, 彼物可称量; 价满五磨洒, 罪必成他胜。 至彼税官处, 云为佛法僧、 或云为父母, 广赞其功德。 听开药直衣, 好物常须畜; 作净过税处, 此非应税限。 布缕宜须截, 或时用泥污; 世尊教作净, 税处可持行。 若借他衣等, 由贪作己财; 若后不还他, 便得吐罗罪。 若上于船上, 所有钵等物; 二人相授与, 谨捉好存心。 汝捉我今舍, 告知彼损坏; 准望其价直, 此必定须还。 他不请而食, 食得恶作罪; 苾刍既如此, 余众同斯说。 或时王贼与, 或是委寄人; 无别物主心, 彼与宜应受。 他财他见施, 知非是大人; 知时不应取, 不知无有过。 若见卑下与, 应可善思量; 于彼取非宜, 由尊不许故。 知事人余人, 将僧伽等物; 与贫病应受, 用已镇思还。 若身死无过, 有命可随缘; 励力须乞求, 应还得财处。 牛羊等重物, 受用村田等; 僧伽有随教, 别人遮不听。 住处与园田, 及卧具等物; 以理常守护, 令其施福增。 此处僧重物, 不应质与他; 不分不合卖, 是律决定说。 于寺高处立, 呼召得闻声; 当于如是处, 安置净人宅。 执作事业时, 与衣食饶益; 若病不能作, 佛遣亦供看。 打拷及髡割, 与圣教相违; 缚害恼群生, 圣贤皆远离。 为福舍田地, 作分数应取; 受用时无过, 斯成古王法。 一切评论处, 佛遣不须言; 苾刍及求寂, 于斯勿措口。 从他正见得, 持与邪见人, 及与破戒人, 名虚堕信施。 受他饮食时, 量腹而应取; 长多名堕施, 净戒者应知。 父母及病人, 为取非成过; 如将与余者, 终须告主知。 于行处等见, 刀子及针等; 应与捡挍人, 问状方还主。 彼物告众已, 众中三日停; 如无认识者, 任充常住用。 以己事换他, 或可为福故; 苾刍受雇作, 此事佛不听。 亲友及己想, 多少随时用; 非盗便无过, 或可语他知。 亲知有三种, 上中下应识; 纯直可相知, 轻浮勿亲友。 于三种相知, 上可该中下; 处中中及下, 下者下应知。 问病方教化, 应为求医药; 是可委寄者, 勿同尼乞油。 断人命学处 苾刍厌不净, 求鹿杖自杀; 为福贪钵等, 由斯大圣遮。 故心非误杀, 自作或使他; 劝赞人死时, 便招他胜罪。 若说杀方便, 见他作随喜, 放火烧林野, 或斩生支节, 若食于人肉, 斯皆得吐罗。 病及看病人, 若愚教法式; 应可问医人, 或余若耆叟; 方授病者药, 异此得轻愆。 若供给病者, 如病状应畜; 余物亦可持, 清净随哀慜。 世尊遣大众, 咸看于病人; 或可依次看, 诸事皆随顺。 不礼于病者, 病亦不礼他; 更互好心看, 并安于坐物。 不于病者前, 赞说死是胜; 病苦闻斯已, 由此乐身亡。 汝能行布施, 护戒无亏失; 深信于三宝, 当趣涅槃宫。 若汝身亡过, 天宫定不遥; 涅槃如掌中, 莫忧形命尽。 苾刍作是言, 便得越法罪; 应云久存寿, 此疾可蠲除。 寿存如法住, 善人应久留; 念念能增长, 广大福德聚。 于有病恼者, 解医宜教示; 善识于时处, 与药勿随宜。 故劝他人死, 不论心善恶; 自杀及卖人, 并获吐罗罪。 钵等生贪意, 起愿令他死; 如彼旃荼罗, 斯人得恶作。 纵笑不应为, 以指相击攊; 往时十七众, 由此一人亡。 制底等作业, 无俗人相助; 重担不擎举, 缘斯杀匠人。 若砖等坼裂, 授他须告知; 不应竟日为, 犹如客作者。 苾刍监作时, 随处当劝化; 宜给晨朝食, 欲使解疲劳。 若是知事人, 贼来听闹乱; 不得故心掷, 石等损众生。 可于十肘外, 抛掷木石等; 谨念于戒学, 勿使损悲心。 监知住处人, 众中老应问; 若夜中说法, 牢防护门等。 寺舍勤防盗, 关钥应观察; 说五种闭门, 为护于住处。 上下二门枢, 关扂锁重锁; 随其现前有, 当直者应为。 但安一二等, 准次须陪直; 如其总不着, 计失尽须还。 苾刍在路行, 同伴染时病; 当如父母想, 敬教可持将。 父老不能行, 恐畏午时到; 子推因致死, 此事不应为。 说上人法学处 俭年诸苾刍, 实无胜上德; 更互虚相赞, 活命佛因遮。 不得言我得, 殊胜增上证; 除于增上慢, 斯便得边罪。 自无上人法, 不能得诸定; 言得圣道分, 将成大涅槃。 言得增上证, 并获于四果; 智谓苦等竟, 见谓见真谛。 说静定四种, 乐独静住故; 此等事我知, 我见诸天等。 我见天龙等, 我共彼言谈; 彼亦共我言, 说时犯边罪。 我闻诸天声, 彼来亲事我; 或药叉等类, 如此悉成边。 若见粪扫鬼, 此但得吐罗; 为是鬼中卑, 是故非边罪。 说得果通智, 脓坏无常想; 自将边罪剑, 不乐强伤身。 说有苾刍见, 谤苏毕舍遮; 意许是自身, 说时但恶作。 说战胜天雨, 生男闻象声; 审观方告知, 异此便粗罪。◎ ◎第二部十三僧伽伐尸沙法 故泄精学处 若离三疮门, 于自他身分; 故泄其不净, 此必犯僧残。 泄谓在身中, 精移其本处; 创乐便成犯, 不要待精流。 其精欲动时, 摄心居本处; 此时无重过, 但许得轻愆。 如其移本处, 流精尚在身; 故泄出身中, 唯招吐罗罪。 精有五种异, 谓薄稠并赤、 黄色及青色, 最后转轮王。 青轮王长子, 余子并皆黄; 赤色诸大臣, 稠精谓根熟。 根未成女伤, 斯等名为薄; 如前精若泄, 皆并得僧残。 墙瓶等穴处, 故触泄其精; 吐罗罪所伤, 过于大石打。 虽动而不泄, 染心量己根, 于空舞动摇, 或由捉搦泄, 逆风逆流持, 并得吐罗罪; 若顺风流者, 得恶作应知。 若以染污意, 故视己生支; 染心无利益, 常当念除舍。 浴室中摩触, 行路髀相揩; 忽然精自流, 及梦皆无罪。 如是广宣说, 苾刍并众教; 若是求寂等, 悉皆招恶作。 初二部罪因, 各有其轻重; 初重大众悔, 轻便对四人。 二因重四人, 轻便一人悔; 众教要僧伽, 余罪一人得。 不许对犯人, 同罪而发露; 无容垢除垢, 可得令清洁。 从犯众教罪, 若有覆藏心; 还与尔许时, 令行遍住法。 应观心至诚, 于众深恭敬; 当与遍住法, 异此不应为。 若行遍住法, 更被烦恼害; 由彼愚痴盛, 或时重作罪。 此应更与法, 令行本遍住; 如是乃至三, 依律教还与。 此成可愍处, 知由烦恼生; 如若起大惭, 或可情谦下。 虽如是调伏, 于恶不能改; 此作留缰弃, 乃至厌心生。 若生厌离心, 了知其意乐; 意喜宜应授, 僧伽应济出。 意喜水洗濯, 令余垢清净; 此中应出罪, 满二十僧伽。 唯僧伽为主, 僧伽知意乐; 僧伽与其教, 秉法者应行。 众中为羯磨, 处众教其益; 由僧伽教出, 故名为众教。 发露已命终, 或于遍住位; 虽言未出罪, 当生善趣中。 由斯可哀念, 怀悲勿弃舍; 无令自业打, 恶趣苦缠身。 若遍持三藏, 极愧众中尊; 大福德六人, 对一便除罪。 须有至诚心, 殷重无欺诳; 一悔不重犯, 斯名应法人。 除咽已下毛, 及为下灌法; 除病缘而作, 吐罗罪割身。 触女学处 从足至于首, 染心触女人; 无衣便众教, 有隔吐罗罪。 若故意推牵, 从象车等处; 有隔无隔触, 受乐罪同前。 女人来触时, 苾刍生染着; 此则如前说, 牵推隔等同。 本作行淫意, 触着女人身; 便得吐罗罪, 是他胜因故。 此据堪行淫, 余获吐罗罪; 小男黄门等, 傍生皆恶作。 鄙恶语学处 苾刍粗恶语, 全非离欲人; 对女作淫言, 此亦由僧救。 汝身极软滑, 可爱三疮门; 或言非是好, 或道丑形势。 持此物与我, 汝夫是福人; 云何与汝合, 令我受乐味。 言时道叶婆, 便犯众教罪; 叶婆若不说, 但得于吐罗。 若女来求时, 不道粗恶语; 同前理应识, 粗即是淫言。 此中粗恶言, 谓是交会语; 随方无定说, 约处以论愆。 癫狂与心乱, 吃及初犯人; 及以痛恼缠, 斯皆非犯类。 索供养学处 于自身赞叹, 方便说功德; 淫言对女前, 众教刀便割。 殊胜者谓最, 姊妹爱念言; 供养谓供奉, 解时便得罪。 所言尸罗具, 与戒蕴相应; 应知善法者, 定蕴相应故。 与慧蕴相应, 说名为净行; 两两相交会, 可是行淫欲。 苾刍染污心, 假令道一句; 女人若解语, 此亦犯僧残。 若有女人说, 非理淫欲言; 云汝清净人, 我今兴供养。 汝如斯具戒, 常有于善法; 殊胜应供者, 浊劫实难逢。 彼若如是说, 苾刍顺答言; 内有染污心, 便成众教罪。 女人供养者, 得无量果报; 不言淫欲事, 此得吐罗罪。 如是淫欲法, 苾刍说如前; 不道我如前, 亦得吐罗罪。 女人如是说, 除于淫欲字; 不言汝如斯, 吐罗亦如是。 或语无知者, 或除淫恶作; 若不说我言, 女说时同此。 一切染污言, 苾刍皆得罪; 此中染污者, 谓是染着心。 此据堪行欲, 翻此得吐罗; 丈夫扇侘等, 傍生唯恶作。 媒嫁学处 自作若使人, 令女男和合; 持彼僧残剑, 斩伤于自身。 水授财娉等, 略有七种妇; 私通有十数, 此相今当说。 七妇谓水授, 财娉王旗得, 自乐衣食住, 共活及须臾。 以水授彼故, 随事立其名; 若以财取妇, 是谓为财得; 大贼强打取, 说此作王旗; 自许作他妻, 是名自乐住; 为衣食故来, 是名衣食住; 二人财共有, 同为活命缘, 作如是结契, 是名为共活; 暂时非久居, 名曰须臾妇。 七妇若分离, 事有七种别: 初离久生诤, 折草为三种, 或复掷三瓦, 言汝非我妻, 准法而遣出, 或高声唱令。 如是初三妇, 分离令偶合; 一二三如次, 突色讫里多。 四五六如次, 一二三吐罗; 和彼第七时, 便得僧残罪。 此中私通者, 夫死或他行; 此若母护时, 说名为母护。 如是父王父, 王母余亲护; 此中所说亲, 谓是父母族。 父及夫并亡, 此名兄弟护; 若有姊妹者, 姊妹护应知。 婆罗门刹利, 是名为种护; 婆雌俱雌也, 斯则为宗护。 王法护应知, 有禁具法住; 如斯十种护, 差别谓私通。 前所说私通, 及末后四妇; 于斯若偶合, 必定得僧残。 此男何不婚? 此女何不嫁? 苾刍如是语, 即便招恶作。 造小房学处 自为作小房, 秉法观无过; 量等便无犯, 异此得僧残。 于此小房处, 堪作四威仪; 行住坐卧时, 受用令安乐。 长唯许十二, 谓善逝张手; 广唯七张手, 是房量应知。 准佛一张手, 当中人三倍; 合有一肘半, 是正量非余。 据彼处中人, 计长十八肘; 广谓十肘半, 房量如是说。 不净有蛇蝎, 大小蜂蚁等; 有诤谓近道, 好树天王宅。 近河崖井等, 是谓无进趣; 如斯过若除, 合理房应作。 无指授为作, 无诤有势分; 苾刍不净处, 得罪谓吐罗。 一切过咸有, 定得于众教; 众过患悉除, 此舍皆无咎。 最初者或狂, 心乱病苦逼; 设造房无犯, 此是大开缘。 造大寺学处 有主毗诃罗, 本无其量数; 此中言大者, 谓量及珍财。 无根谤学处并假根事 说无根他胜, 欲坏彼净行, 及陈像似事, 此二今当说。 时有莲花色, 净信苾刍尼, 因事往池边, 来礼实力子。 去此处不远, 友地二相随, 取水往池边, 见两鹿交会。 既见是事已, 友地更相告, 苾刍苾刍尼, 汝见行淫不? 告言我已见, 共说宿怨嫌; 像似事相谋, 欲坏实力子。 如是等缘起, 随说有差别; 诸智者应知, 斯成谤他罪。 破僧学处 屏谏及众谏, 乃至第三遮; 欲破一味僧, 便得众教罪。 遮时不作白, 说名为别谏; 告言汝具寿, 莫作不和合。 别谏劝不止, 应秉羯磨谏; 谓用白四法, 并诸助伴人。 和合谓一心, 建立二种破; 随顺破坏法, 十四种应知。 法说为非法, 非法说为法; 调伏说言非, 如是等应识。 评论非言诤, 犯诤及事诤; 此中四种诤, 觉慧者当知。 谓种种言说, 不和众异心; 缘此斗诤生, 说作评论诤。 若人因忿恼, 非法言相说; 由斯斗诤生, 故是非言诤。 有身及语心, 此三各一种; 或二二三种, 略言其六缘。 苾刍与女人, 不知同室宿; 未具至三夜, 此是身相应。 为女五六句, 与彼说法时; 非故心句增, 应知由语罪。 褒杀陀时问, 有过而覆藏; 此名为意罪, 应知得恶作。 有身及有心, 故意害生命; 不与取酒等, 此罪由二得。 五六句说已, 复故心增句; 此名心语二, 妄语亦同然。 故心兴杀害, 并言打彼身; 说名身语心, 造罪由三种。 云何善心中, 苾刍犯其罪? 谓于佛殿上, 除草不令生。 又如作好心, 为供养佛故; 结鬘便得罪, 布列许无愆。 不故违圣言, 及僧伽制令; 此说是无记, 由其无恶心。 故心违越者, 斯皆是不善; 翻此善应知, 谓是傍乘义。 如是无量种, 造作于罪过; 斗诤缘斯起, 谓犯诤应知。 如斯白等事, 说非是善等; 斗诤生諠娆, 是事诤应知。 欲作破僧伽, 无知招恶作; 别谏若不舍, 斯成恶作愆。 白不舍吐罗, 及说初羯磨; 如是说第二, 最后获僧教。 随助破僧学处 于此随转人, 罪恶苾刍众; 别谏等差别, 如是悉同前。 污家学处 若有污家者, 说污二种殊: 一名为杂居, 第二谓受用。 杂居与女人, 作戏掉举等; 受用谓同食, 及采花果类。 谓眼耳意识, 见等三应知; 别谏等差殊, 如前恶作等。 恶性违谏学处 如是恶语人, 获得众教罪; 善言不肯顺, 名恶语应知。 遍学他胜等, 说名为学处; 应受教诲言, 顺于清净法。 已说同法等, 随顺大师教; 别谏等不舍, 轻重等同前。 如斯十三事, 教因僧处得; 九初便得罪, 四由三谏生。 二不定法 略于众教罪, 已说少相应; 不定我当陈, 大师言二法。 苾刍邬陀夷, 与笈多亲密; 由斯事不定, 广制于僧伽。 一苾刍一女, 共坐于屏处; 为淫事或无, 名二不定法。 静谓无余人, 隐密事非一; 墙栅夜帘障, 榛丛为第五。 行住及坐卧, 苾刍依实言; 如净信者陈, 准事应治过。 若于行住等, 若不依实言; 应与求罪性, 白等如前作。 若得治罚法, 不出家近圆; 不共他经行, 及与依止等。 不应一席坐, 至死行治罚; 于罪不决断, 二不定名生。◎ ◎第三部舍堕法 畜长衣不分别学处 苾刍十日外, 畜衣不分别; 泥萨祇尘土, 坌污罪人身。 衣已缝刺染, 是名衣已成; 所言畜持衣, 谓摄为己有。 支伐罗成已, 未出羯耻那; 如是等应知, 此中为四句。 毛麻与落麻, 羯播死并绢; 高詀婆及纻, 是谓七种衣。 何谓分别财, 最小之量度; 纵横充一肘, 罪成泥萨祇。 应舍而不舍, 于罪不说悔; 复不为间隔, 堕罪不能除。 三中若作一, 或二非清净; 三事俱作已, 方名无过人。 于此罪未说, 或于钵袋等; 于后若得者, 皆同泥萨祇。 由有财可舍, 复为堕罪伤; 堕落恶趣故, 名波逸底迦。 离三衣宿学处 常共三衣俱, 无缘不别宿; 除众为作法, 异斯便得罪。 一二众多舍, 村外坑堑绕; 墙栅遍皆围, 有一多势分。 势分谓敝园, 及天庙处等; 或差别或一, 名别一势分。 一行相连故, 应知名一舍; 野人下贼等, 如一类同村。 二舍两行别, 如梵志野人; 置立于多门, 是谓众多舍。 此中势分者, 外周宽一寻; 或鸡飞堕处, 齐其舂处等。 宅铺店楼场, 及于外道屋; 船树车园所, 是一多势分。 兄弟不分别, 或复唯一人; 由是一宅故, 说为一势分。 如前说势分, 有多势分生; 由彼别别门, 应知门有共。 如是多宅处, 库等许同然; 诸势分应知, 皆一异差别。 外道若见别, 一异势分殊; 此势分不同, 谓安皮服等。 于乐人等宅, 诸事悉同前; 外安竿鼓等, 及以破竹处。 若树枝相交, 斯为一势分; 影及雨渧处, 于外有一寻。 人衣同势分, 于此着三衣; 苾刍随处眠, 斯皆无有罪。 于天祠等处, 大门同是一; 离衣此处宿, 不被罪中伤。 道行时势分, 齐四十九寻; 坐住卧离衣, 无过一寻内。 月望衣学处 虽得支伐罗, 于余有希望; 得齐于一月, 不分别无犯。 八半至正半, 一月是衣时; 于后谓非时, 于亲等希望。 深摩舍那处, 若有死人衣; 送殡往还衣, 他弃粪扫服。 粪扫兰若处, 弃路蚁虫穿; 及以破碎衣, 复有五种别。 火烧或水浸, 并乳母弃衣; 鼠啮及牛嚼, 应知又五种。 因言衣已竟, 随事释三衣; 次第辩应知, 广陈其作相。 新物及曾用, 是谓二种衣; 苾刍欲作时, 此法今当说。 若新僧伽胝, 两重应截作; 尼师但亦尔, 余衣并随意。 经四月服用, 若作僧伽胝; 此衣应四重, 余衣两重作。 若更增重叠, 欲摘令相离; 摘离者得持, 十日当分别。 大衣条不等, 九条等九阶; 后二十五条, 此各别当说。 三品两长半, 三品半三长; 末后三品衣, 曼荼罗四半。 此中三品者, 是大衣坛隔; 此衣量应说, 上衣三五肘。 下者四肘半, 二内名为中; 七条及五条, 量数皆相似。 又复说五条, 横四五竖二; 贫人难得利, 愍念故开听。 此据应量人, 说斯等肘量; 极长极短者, 衣量可随身。 上中下三衣, 叶量应须识; 狭两指宽四, 二内者名中。 减如斯肘量, 守持不应法。 凡是带毛衣, 不着入村内, 亦不往众内, 食礼窣睹波; 作施主物想, 如是应分别。 不截支伐罗, 不着入村内; 若违招恶作, 有难事随听。 恶骂无信人, 好斗难共住; 被摈将行者, 委寄不应为。 若委寄苾刍, 假令居海外; 亦得作亲友, 应分别长衣。 自国及他方, 知委寄者死; 于余苾刍处, 应为委寄人。 若分别衣时, 不近委寄者; 不对求寂等, 亦非亲委人。 若人请持物, 寄与彼苾刍; 若知彼身亡, 此衣当与众。 于诸衣缘边, 应可为墨点; 令衣无杂乱, 易识不劳心。 苾刍若命过, 可将其六物; 应赏看病者, 余外任僧分。 三衣当割截, 尼师但亦然; 十三资具衣, 略举其名目: 三衣并坐具, 泥婆珊二种, 僧脚崎有两, 拭面身巾二, 及以剃发衣, 并遮疮疥服; 十三药资具, 此并牒名持。 自余诸长衣, 各各应分别; 随所应而作, 苾刍须者持。 内无僧脚崎, 不披于上服; 爱护应受用, 余物亦皆然。 合染者应染, 应缝者可缝; 应持者可持, 作法应分别。 苾刍得新衣, 应为三坏色; 青赤石树皮, 冀除贪染意。 紫矿红蓝郁金香、 朱砂大青及红茜、 黄丹苏方八大色, 苾刍不应将染衣。 叠被高褶婆, 毛緂并毡褥; 及以轻薄物, 此不截应持。 除其有毛者, 彼皆帖叶持; 无令少欲人, 缝刺劳辛苦。 若五条覆身, 得营众作务; 七条于净处, 作业许无遮。 僧伽胝处众, 食及礼制底; 并入城隍等, 此处并应披。 叠被高褶婆, 褥及驼毛帔; 诸重叠衣服, 勿滤于虫水。 卧他毡席等, 衬无用七条; 可叠作四重, 夜中应警睡。 离衣宿余处, 他衣不割截; 假令非染服, 权守亦开听。 无病着一衣, 不许餐饮食: 无衣亦不浴, 有难在随听。 详心遣一人, 借得緂帔等; 均平应受用, 非唯借得人。 自己白色被, 昼卧染遮外; 受用僧祇物, 内外并须遮。 披緂毛向外, 游行不应着; 若怖于蚤虱, 坐卧在随开。 阿利耶你緂, 唯僧伽听畜; 由其出此国, 即以国为名。 僧伽有随教, 合用高褶婆; 自余诸杂緂, 别人皆得畜。 为牢于下服, 佛许系腰绦; 谓遍圆及方, 三种绦应识。 己卧具若新, 他物随好恶; 当须以衣衬, 不许赤身眠。 苾刍有衣服, 不应雇人浣; 若自使好人, 盆内徐徐濯。 不惜打伤衣, 复令染色脱; 速破便废事, 为此大师遮。 若有具尸罗, 好受用衣服; 令其施不断, 增长福恒流。 宽才一肘半, 长中有三肘; 是三衣袋量, 更增便不合。 苾刍得他衣, 旧打成光泽; 水洒令亏色, 方合出家仪。 孙陀利得衣, 好为难陀打; 由斯大师制, 恐生憍逸心。 宽唯自张手, 长可一肘半; 应将赤土染, 缀在僧伽胝。 应可将斯物, 帖在当肩头; 恐汗污大衣, 敬心应受用。 若近衣缘边, 微知将欲破; 应以线缝刺, 无令废守持。 死人身未亏, 勿取其衣服; 不合故伤损, 将为粪扫衣。 苾刍取尸服, 下至虫蚁伤; 七八日曝之, 浣染宜应用。 凡着尸衣人, 不用僧卧具; 乞时住门外, 不得入他家。 若其他命进, 报言尸处人; 必更请殷勤, 入舍并随坐。 若制底畔睇, 周圆离一寻; 不食于鱼肉, 亦不为舍住。 若是僧祇帔, 不染带𦶇持; 逝多林施衣, 由斯不听染。 若是僧伽物, 不犯泥萨祇; 别人衣有犯, 舍时应准式。 使非亲尼浣衣学处 为于衣上见, 有不净遗精; 由斯故起贪, 笈多因得子。 苾刍使非亲, 苾刍尼浣服; 若染及以打, 舍堕罪伤身。 若令尼浣等, 随一罪便伤; 非亲若有疑, 此招于恶作。 手掌若一打, 染汁一揉衣; 苾刍虽善心, 亦亏于学处。 取非亲尼衣学处 若非亲族尼, 苾刍取衣服; 为无怜愍故, 得时招舍堕。 不与亦不取, 换易便无过; 买时依价直, 或可任其情。 苾刍尼有财, 决意持相施; 或听微妙语, 欢情奉法师; 或时见近圆, 持物来相助; 被贼夺时施, 为受皆无犯。 从非亲居士妇乞衣学处 于非亲俗人, 或于俗人妇; 苾刍衣现有, 从乞遂招愆。 乞下衣及线, 便得胜上服; 觅少得全衣, 受取时无过。 过量乞衣学处 苾刍衣失夺, 有人多施衣; 但取上下衣, 不应过量受。 上衣肘十一, 下长至七肘; 此据俗人衣, 名为上下服。 大衣三五肘, 两重为上服; 二五肘下衣, 谓圣教上下。 从彼乞衣时, 若得盈长物; 宜应还本主, 更施受随听。 非亲居士妇共办衣学处 若俗人夫妇, 欲为办衣价; 苾刍从彼觅, 若得罪便伤。 非亲如上说, 若得七种衣; 衣体是坚牢, 说名为净物。 从他乞衣直, 或五乃至十; 迦利沙波拏, 色量如前说。 若求此等衣, 乞时招恶作; 若得泥萨祇, 得多便不犯。 苾刍若无衣, 容仪不端正; 由斯世尊教, 制遣着三衣。 非亲居士妇各办衣学处 衣事并如前, 别与衣价异; 当观缘起处, 有罪及无罪。 王臣送衣价学处 若是灌顶王, 及婆罗门等; 大臣并将帅, 令持衣价来。 见使送衣直, 告言非所应; 我受清净衣, 开悟于使者。 应告执事者, 谓是信心人; 苾刍可求衣, 乃至于六返。 若更得余衣, 受取成清净; 过分从求得, 此招根本罪。 若过于六返, 彼自送衣来; 语言我息心, 当可还衣主。 若彼极殷勤, 礼敬欢授与; 此物应受取, 用时无有过。 居处有四别, 谓敞舍田店: 敞谓瓦作等; 舍即是居家; 田是营田处, 谓稻蔗谷麦; 店谓贮货物, 是诘处应知。 说有六诘门, 待语徐为答; 若作急速语, 便招恶作愆。 彼见苾刍至, 告言仁善来; 或云极善来, 当于此处坐。 或云人食饭, 或时命啖饼; 或饮非时浆, 略言斯六种。 施主使净人, 三是人清净; 随有非人者, 即招于恶作。 苾刍寄衣去, 与彼亲爱人; 使于所寄人, 亲友用无过。 在路知彼死, 即是死人物; 多时无长过, 物如余处辨。 用野蚕丝作敷具学处 若作新蚕褥, 成时犯舍堕; 有二种不同, 囊成及捍作。 作二皆犯罪, 他与用无过; 饶益施主故, 令其福命增。 纯黑羊毛作敷具学处 不用纯黑毛, 而作新卧具; 求觅时难得, 复妨于正修。 过分用毛作敷具学处 且如用羊毛, 四斤为卧褥; 黑二余各一, 是应法无罪。 黑谓性乌毛, 齐项名为白; 在头腹及足, 谓行处应知。 白尨毛若欠, 乃至于半两; 若造此褥讫, 必为罪相知。 黑易余难求, 纯黑亦听作; 若从他处得, 受用当随意。 六年敷具学处 若自作卧褥, 强遣六年持; 六内造时犯, 除僧为秉法。 若苾刍一年, 更造第二褥; 兴功招恶作, 成时得本罪。 如是二三四, 乃至五年终; 若入于六年, 纵造非遮限。 不帖坐具学处 若作新坐具, 以佛一张手; 帖在于新者, 坏色令牢固。 若于张手内, 故心减片许; 还遭本罪杖, 楚痛此人身。 旧者极烂坏, 久故无所堪: 或唯但有新, 不帖时非犯。 担羊毛学处 不自将羊毛, 行过三驿外; 少许为帽等, 密持非是愆。 半村擎恶作, 及半俱卢舍; 俱卢舍若过, 越村便得堕。 使非亲尼擘羊毛学处 非亲苾刍尼, 苾刍令浣等; 持毛彼若洗, 斯便损式叉。 若别令洗等, 或复总皆为; 得罪随所应, 不为但恶作。 捉畜钱宝学处 佛遮苾刍辈, 执捉金银等; 若三衣道粮, 病药当持去。 苾刍应少欲, 少作少营求; 存心乐涅槃, 知量知时受。 出息求利学处 为利作兴生, 财谷等出纳; 觅利金刚杵, 便伤贪者身。 远求及期限, 出利并纳质; 成与不成等, 兴生有四殊。 或往他处求, 庄束船车等; 及觅同行伴, 斯名作远求。 七倍等获利, 方始与他财; 书券证保人, 斯名作期限。 本欲求生利, 两倍等利增; 书券计时征, 斯名曰生利。 末尼珊瑚等, 真珠物贮收; 明契作要期, 斯名为纳质。 此中利未生, 已招于恶作; 如其生利得, 便招于舍堕。 成者谓已作, 打为庄严具; 不成即金等, 此并如前说。 为三宝所须, 方便欲求利; 应差知事者, 俗法勿相违。 王及诸官属, 施主勿交关; 与时追索难, 或可全不获。 纳质善观望, 筹量可与物; 善人堪委付, 无质与非伤。 卖买学处 无别交易人, 苾刍须自买; 善观当出语, 决价但三酬。 若当有卖买, 元不许求利; 若别有所须, 卖买时无过。 若为三宝事, 要须有卖买; 知事人应作, 勿与俗相违。 若人为设供, 就寺为市易; 当须差降与, 令彼信心增。 油麻谷豆等, 于内有虫出; 安在阴凉处, 任彼自随缘。 虽安在阴处, 生虫尚自存; 置室瓨等中, 密闭无令损。 畜长钵学处 畜钵有二种, 谓铁及与瓦; 若持过十日, 必为罪相中。 若应量及减, 有余应贮畜; 为济近圆人, 不分别无咎。 乞钵学处 得作五种缀, 不合乞余钵; 意遮求妙好, 若买则非愆。 苾刍缀钵璺, 不应用融物; 黑糖锡紫矿, 泥蜡并皆遮。 缀钵有五种, 谓衔鍱钉鍱; 铁钉并铁末, 及为鱼齿缝。 依法而转换, 若得便无罪; 异此乞恶作, 得时泥萨祇。 所得之长钵, 舍在于僧伽; 转取最后者, 应如法持用。 指钩不触食, 受二升米饭, 并容于菜茹, 此名为大钵; 受一升米饭, 并𦵔菜名小; 此两内名中, 是名三种钵。 若钵有璺穴, 补缀可存情; 作具须者持, 置于僧库内。 要有钵方行, 不蒙众秉法; 除为贼恐怖, 又复拟还来。 自乞缕使非亲织学处 若非亲织师, 无价织衣犯; 酬价并亲族, 遣织时非过。 居士妇使非亲织学处 俗人令织匠, 为苾刍织衣; 不应至彼边, 谄心申爱语, 令长刷削打, 将食诱织师; 彼人如为作, 得便招舍堕。 长者谓广大, 刷者令软滑; 削谓除缕结, 打谓打令坚。 乞饼与织师, 五正等饮食; 与其食粮者, 米豆等应知。 夺衣学处 苾刍与他衣, 瞋不应还夺; 哀怜者无过, 意欲益前人。 动身是身业, 言陈成语愆; 于斯两业中, 随一便招罪。 乃至于衣角, 未离身已来; 得恶作应知, 离身便犯舍。 急施衣学处 但是夏中利, 坐夏者应分; 此不通余人, 预分招恶作。 夏无掌衣者, 不合受他衣; 若有难施衣, 金等咸应受。 急施有五种, 谓病为病人; 欲死或为亡, 将行故行施。 随意十日在, 此时当受物; 若过于衣时, 斯便不合畜。 若施主告言, 我当自手施; 受取应为举, 合众罪皆无。 若得随意利, 悉属坐夏人; 亦通无夏者, 同为随意事。 兰若离衣学处 阿兰若有怖, 于自三衣中; 俗舍寄一衣, 为防其难故。 于斯离衣宿, 六夜许无愆; 第七明相生, 须还兰若处。 非前夏安居, 是名为后夏; 此中若有贼, 谓是难应知。 言有疑畏处, 谓师子虎等; 有怖谓䖟等, 恼乱多众毒。 雨浴衣学处 春余一月在, 四半至五半; 若其须雨衣, 此时宜可乞。 去前安居日, 尚有一月在; 此月应守持, 入夏随情用。 可于两月半, 苾刍用雨衣; 早求过后持, 此便招舍堕。 若于随意日, 施得好衣财; 秉白二羯磨, 对众前当受。 众僧既共许, 殷勤各用心; 一日作使成, 物体须牢固。 如法作衣已, 花香好严饰; 置在于众中, 张须知法者。 由张羯耻那, 苾刍获饶益; 谓于十日内, 不须分别持。 虽无僧伽胝, 人间任情去; 别众食展转, 斯皆无过愆。 虽不告苾刍, 得入于村内; 广文具有十, 此略言其五。 谓从八月半, 乃至正月半; 齐斯五月内, 名羯耻那时。 行下意及了, 行遍住兼出; 不满夏及破, 后夏者不应。 嘱信并求寂, 及以授学人; 不受羯耻那, 余利皆须与。 破尸罗行坏, 大众与作遮; 及入非法朋, 于余处坐夏。 如斯等五人, 无利无饶益; 由其不消施, 持戒者应为。 回众物入己学处 若僧现前物, 回之将属己; 他利最难消, 当受泥黎苦。 他施衣金等, 及以诸饮食; 遮斯两种物, 名回换应知。 此众所生利, 回与别僧伽; 恶作必定招, 非根本应识。 或将他众利, 共回与此僧; 若物属此时, 合众皆祇罪。 佛像制底人, 乃至与畜生; 上下楼檐等, 回时皆恶作。 七日药学处 受取对苾刍, 守持酥蜜等; 自取随情食, 齐七日无违。 泥萨祇应舍, 此须善苾刍; 间隔要经宵, 其罪应须说。 第二日还衣, 本主当从乞; 悭心不还者, 强可夺将来。 三中若有一, 更复得余衣; 由其未清净, 受时皆悉犯。 由衣等须舍, 故有舍名生; 复坠堕三涂, 为斯名舍堕。◎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大正藏第 24 册 No.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中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◎九十波逸底迦法 故妄语学处 已说三十事, 舍与堕相应; 九十单堕罪, 随次今当说。 王舍城人众, 及以诸苾刍, 借问罗怙罗, 佛今在何处? 此中有世尊, 报言在彼处; 大师由此事, 为说两伽他。 故作妄语人, 违于一实法; 现世造众恶, 当来受苦报。 宁吞热铁丸, 猛焰极可畏; 不将破戒口, 非法啖人食。 由苾刍妄语, 佛制于学处; 差别有九殊, 乃至于二种。 于无根五法, 波罗市迦等; 戒见轨邪命, 是九种应知。 他胜等五法, 见等三不同; 于斯作异言, 应知妄成八。 戒见轨邪命, 及以见闻疑; 苾刍虚诳时, 斯成有七种。 已说正当说, 不实有三时; 复有见等三, 说妄言有六。 如是一一减, 智者应可思; 说语若他知, 便成二种妄。 何谓五种妄? 他胜等应知; 说上人法时, 名入于他胜。 若于两种谤, 不实诳前人; 根与无根殊, 名入于众教。 若在僧伽前, 法说为非法; 由其对众重, 名入吐罗中。 若褒洒陀时, 问言清净不; 默然而覆过, 是名入恶作。 作此妄言时, 便成四种别; 所余诸妄说, 咸入堕中收。 此五种妄说, 其体重轻异; 不相交杂故, 各陈其入言。 于不见等处, 颠倒说见等; 故心说他解, 堕落罪便伤。 毁呰语学处 虽毁呰傍生, 唤为秃角等; 怀羞情不忍, 何况毁于人! 由斯世尊说, 常饶益众生; 苾刍毁灭言, 便招于堕罪。 苾刍毁呰意, 问婆罗门种; 汝梵志出家, 此便生恶作。 若问刹帝利, 戏心得恶作; 薜舍戍达罗, 若问成根本。 毛木匠织师, 客缝竹作等; 如斯诸种类, 问时便得堕。 汝梵志工巧, 清净应须学; 沙门汝何用? 即招恶作罪。 汝是刹帝利, 牟槊弓射等; 此事应可为, 说时便恶作。 如是戍达罗, 薜舍所作业; 织竹等杂作, 便获根本罪。 汝自业应作, 乞索教读等; 若作如斯语, 同前得恶作。 跛瞎𤼣躄行, 侏儒及聋哑; 毁他如是说, 堕落火便烧。 汝疥癞痈疽, 痒瘙痔呕逆; 作如是等语, 此人便得堕。 汝罪不清净, 有疑悔恶作; 汝有忿恨恼, 得罪亦同前。 苾刍毁呰意, 恶说骂詈等; 与鄙语相应, 堕罪便相害。 如是族工巧, 作业形容病; 罪及烦恼言, 咸名毁灭语。 意欲简前人, 是何者佛护? 答言刹帝利, 如是等无愆。 离间语学处 苾刍离间语, 欲使他分坼; 由为触恼心, 定招于堕罪。 汝剃发贱人, 问言谁语汝? 报云某甲道, 此招于恶作。 于前学处中, 说族工巧等; 应知罪相似, 智者不应为。 发举殄诤羯磨学处 和合众作法, 同心许其事; 若更毁破者, 堕罪遂便伤。 大众共一心, 如法如轨则; 断除四种诤, 评论等应知。 同心共秉法, 于事无犹豫; 若云不善时, 得破羯磨罪。 未作作了想, 或疑而毁破; 斯便得恶作, 异此便无咎。 若作此断事, 作余断事想; 应知了未了, 得罪并同前。 主人秉羯磨, 持欲及见等; 并客来苾刍, 是谓五差别。 若识初中后, 是名为主人; 此中作法人, 谓秉羯磨者。 为他将欲者, 此名持欲人; 现前居众中, 是名为见等。 我爱如是见, 作如此平章; 不识初中后, 应知此名客。 初三若毁破, 俱得于堕罪; 后二若毁时, 并皆招恶作。 与女人说法过五六语学处 为女说法时, 唯齐五六语; 除有智男子, 过时得本愆。 一切色无常, 受想行亦尔; 及识为五语, 明慧者应知。 眼耳鼻及舌, 身意并无常; 此名为六语, 智者应当识。 欲说于五句, 故心言第六; 或可拟说六, 故七咸同罪。 若口吃无过, 及以语匆匆; 智女更问时, 为说便非犯。 与未近圆人同句读诵学处 与未近圆者, 同句而诵法, 随说即招愆, 同诵开无过。 向未近圆人说他粗罪学处 知他犯粗恶, 告未具得罪; 大众与法者, 说时无有过。 何者名粗罪? 谓波罗市迦、 僧伽伐尸沙, 非余事应识。 实得上人法向未近圆人说学处 前人未近圆, 苾刍向彼说, 实得上人法, 得波逸底迦。 若是五种盖, 凡人法共知; 非此名上人、 静虑等境界。 谤回众利物学处 说他与众物, 回将入别人; 若作妄言时, 便遭堕罪割。 轻呵戒学处 半月半月说, 戒经长净时; 若其轻慢言, 定得于本罪。 何须戒经内, 说此小随小, 令人恼悔生? 是名轻慢戒。 厌疑生恼触, 忧热遍烧煎; 能令起悔心, 随说皆招罪。 但是律教中, 所有诸小戒; 苾刍轻慢说, 亦皆成本愆。 坏生种学处 所有种子类, 及以有情村; 根茎节开子, 自他损皆犯。 若从根得生, 此说名根种; 谓是香附子, 姜芋等应知。 茎种从茎出, 插地即便生; 谓菩提石榴, 柳等咸应识。 节种截取节, 入地能生长; 芦荻蔗竹等, 由斯故得名。 裂种杏麻豆, 子谓谷麦等; 有释异种子, 牛粪等生莲。 羊毛生细稊, 是一师别释; 有情虫蚁等, 总摄诸生命。 村者谓树等, 有情之所依; 想疑而损之, 皆招于堕罪。 如是种果等, 称境定招愆; 别种别想疑, 应知亦得罪。 苾刍持五种, 安在臼中舂; 若种损坏时, 五罪一时得。 若不损坏者, 但招五恶作; 置火及投汤, 同前皆本罪。 若作故损意, 青草处游行; 有坏时便堕, 不伤招恶作。 若于青草处, 曳物而伤损; 或汤粥汁等, 浇泻亦同愆。 若以一方便, 斩断于一树; 便招一恶作, 一波逸底迦。 若以二方便, 斩断一树等; 便得两恶作, 一堕罪应知。 随方便多少, 得尔许恶作; 随其事差别, 悉皆招本罪。 叶果未开花, 诸藕诸根等; 莲梢及苹藻, 随坏堕相中。 皴皮及黄叶, 莲花等已开; 若断恶作罪, 佛言轻重异。 若须净齿木, 及皮叶花根; 取时为净言, 不应云斩折。 水藻及浮萍, 地鸡并碱卤; 青苔白醭葛, 牵挽不应为。 何者是净言? 云汝应知是; 解是与净等, 净了皆无过。 作净二五殊, 火刀蔫鸟甲; 堕破并拔出, 捩断擘不中。 营造伐树时, 应从树神乞; 以诸花果食, 设祭可随时。 应为诵正法, 谓三启等经; 宜应具告知, 十善十恶报。 行善招乐果, 异斯生恶趣; 显其功德施, 复说悭贪罪。 欢喜等园中, 天女恒游戏; 长时极乐果, 唯有施能招。 镇怀饥渴火, 不闻浆水名; 轮回诸趣中, 受苦无穷尽。 无始来串习, 数为烦恼逼; 自他无利益, 并由悭所缠。 七日不改变, 复无流血等; 大树宜应截, 有异不应伤。 嫌毁轻贱学处 苾刍作嫌言, 及为粗骂语; 所得轻重罪, 略言其大纲。 大众作白二, 差遣分饭粥; 分房行饼果, 分余杂物人。 羯耻那器具, 藏守支伐罗; 及以分衣人, 并守雨衣者。 毗诃罗波罗, 斯人所遣使; 行器持竿水, 及以驱乌人。 若遣分卧具, 行饼并行利; 众差如是人, 嫌时皆本罪。 如斯十二类, 嫌骂者招本; 余使得轻愆, 善可观其事。 违恼言教学处 违教得本罪, 教谓他问时; 恼谓说异言, 不陈决定语。 他问如是言, 欲恼便余答; 除猎人来问, 恐彼害前生。 我视虚空爪, 实理有情无; 此人方便言, 报彼非成咎。 如其他问时, 恼意默然住; 由斯堕恶趣, 苦逼痛方言。 不举敷具学处 若于露地中, 安僧床座等; 除有人嘱授, 舍去罪随行。 若离于本居, 欲行向界外; 未离床等分, 便招恶作愆。 若弃出行时, 雨沾得恶作; 如有水湿澈, 斯便得堕罪。 说有三种坏, 谓虫风及雨: 表里俱损时, 此说为虫坏; 被风吹反褶, 是名为风坏; 雨湿第二重, 名雨坏应识。 若在于房中, 被虫等损坏; 招恶作等罪, 准说并同前。 初不思而去, 涂中忽尔忆; 自忖由痴等, 当须苦责心。 若遇余苾刍, 见已应相就; 为护卧具故, 殷勤好嘱看。 若彼为领知, 到处不藏举; 波逸底迦箭, 便中不忆人。 俗人来请食, 借座当须与; 求寂等将去, 苾刍不自持。 俗侣诣伽蓝, 设食供僧众; 应与其座席, 宜差守护人。 若是看病人, 病老朽破戒, 又复未圆具, 斯皆勿嘱观。 二人同一座, 小者应收举; 若彼夏相似, 后起者应持。 若听法等时, 上座年衰老; 举安僧座席, 小者应代为。 佛制诸苾刍, 于尊老给侍; 当为依止事, 利益两俱兼。 若有难事至, 墙根及树根; 着座不招愆, 无缘勿断食。 行时支伐罗, 所有其势分; 必无看守者, 卧具准应知。 读诵正法时, 应可升高座; 居处令安隐, 敬重大师言。 应可为高座, 四足安师子; 高下任时宜, 正方应好作。 傍边安蹋道, 前为承足花; 踞坐诵尊言, 读时前置案。 背后安花障, 两畔任悬缯; 上盖准时宜, 置在长廊下。 檐下长悬索, 用拟挂花鬘; 好心来听经, 当前列行坐。 俗家敷宝座, 欲坐者随听; 摄念可应居, 诸行无常想。 当如是作意, 此是施主物; 虽是宝庄严, 坐时无有过。 在药叉龙宫、 天堂皆许坐; 令彼福增长, 此教是牟尼。 不举草敷具学处 若其于寺中, 用众草敷具; 去时无难事, 自举嘱人看。 此亦同前说, 与褥席不殊; 同彼罪应知, 护戒者当识。 舍中不除去, 或弃主人遮; 敷在毗诃罗, 不除招恶作。 习定者经行, 敷长十二肘; 勤修念诵者, 亦十二应知。 地硬用草敷, 不置便生病; 防难为间隔, 无斯致恼缘。 牵他出僧房学处 若瞋他苾刍, 从住处牵出; 其人得堕罪, 仍除有难缘。 设不自手牵, 令他苾刍挽; 二人俱得罪, 谓波逸底迦。 若令求寂等, 牵苾刍出寺; 苾刍招本罪, 求寂得轻愆。 强恼触他学处 若以好恶食, 或冷或热等; 故恼他苾刍, 令食招根本。 若食堂暖舍, 浴室近门傍; 及合道檐前, 此分皆不合。 于座及卧具, 他未有心移; 先住苾刍来, 无令后人去。 故放身坐卧脱脚床学处 若在上房住, 不坐脱脚床; 以版承床足, 坐时无有过。 所言脚脱者, 于孔中抽出; 谓在故房上, 多时朽烂棚。 若无承足物, 或可仰安床; 不畏损他人, 量时应受用。 或时以铁钉, 钉脚不令脱; 任情安逆榍, 或用草绳缠。 用虫水学处 水中有生命, 将浇地树等; 自作若使人, 悉皆招堕罪。 虫水有想疑, 斯还得本罪; 无虫虫想疑, 便招恶作过。 从他借罐绠, 他与用无伤; 澄滤好观瞻, 浊时安黑果。 若水有浊尘, 临之不鉴面; 此可殷勤滤, 清净方无咎。 若井泉知净, 法瓶等致密; 众及于别人, 五水随情用。 滤罗有五种, 谓澡罐君持, 法瓶并水罗, 及以衣角叠。 澄心当好视, 虫若小毛端, 并须依教看, 无劳数观察。 齐几当观水, 如转六牛车; 竹载摩揭陀, 是名观分齐。 若其于水器, 起心疑有虫; 宜应更善观, 无疑方可用。 乃至俱卢舍, 或时一驿路; 彼处决知有, 无罗亦可行。 若即许还来, 半驿去无咎; 商旅有相识, 传罗随意去。 顺流河岸行, 一一俱卢舍, 善观应可饮, 异此即不应。 溯流随取处, 观滤并如常; 陂池水不流, 观于一寻内。 井等取水处, 说佛语伽陀; 随处有天神, 应从彼求乞。 将君持向口, 饮水佛不听; 叶等必其无, 屏处非遮限。 宜应将绢布, 叶系君持口, 及以盖瓶瓨, 异斯招恶作。 瓨等有垢腻, 用意净洗治; 随时可曝干, 为欲令清净。 俗人所作事, 求寂不应为; 求寂之所为, 苾刍有不合。 苾刍望于尼, 事有犯非犯; 皆须善观察, 准教可应行。 于池井等中, 见有饼菜等; 澄滤随情饮, 应知此名净。 俗人施水处, 准法好须观; 虽在非时中, 随情应饮用。 牧牛人等处, 苾刍少乏水; 酪浆及乳等, 洗足亦随情。 盛酒大小行, 此器宜应弃; 若盛油等物, 火炙水梳治。 或令鱼鳖舐, 垢腻尽皆无; 置水此器中, 非时用成净。 女人求水时, 苾刍应可授; 不宜相续注, 勿生痴染心。◎ ◎造大寺过限学处 造大毗诃罗, 起基安水窦; 着户扉及扂, 并可置明窗。 若欲起墙壁, 应和草作泥; 垒至横扂边, 二三重勿过。 若于上更着, 即招于堕罪; 砖石及木成, 虽多无有犯。 众不差教授苾刍尼学处 具戒有闻持, 年至二十夏; 言词善圆满, 不曾身污尼; 善说八他胜, 八敬能开演; 具七可应差, 异此便不合。 善解苏呾罗, 毗奈耶母论; 此合教授尼, 除诤能调伏。 除此更有余, 第二略教授; 大众若有教, 上座可传言。 尼众清净不? 又复和合不? 此中无苾刍, 于尼行教授; 姊妹牟尼教, 常须不放逸; 无令戒损失, 此是三涂因。 由尊二十夏, 能调所化生; 于律教善明, 王苾刍应识。 教授至日没学处 被差行教授, 虽可具尸罗; 及明须早归, 无容侵日没。 日没作没想, 或可生犹豫; 仍为教授事, 得堕罪无疑。 未没作没想, 未没起疑心; 被恶作箭中, 当受于大苦。 若尼门不掩, 或可门相近; 或为多教授, 日没并无伤。 尼可作供养, 应随自己能; 尊人当受食, 令其福增长。 谤他为饮食故教授学处 若以嫌嫉意, 轻毁教授人; 由生不善心, 当遭狱火焰。 彼有贪染心, 教尼求饮食; 见实而说者, 此诚无有过。 与非亲尼衣学处 若是非亲尼, 不合与衣服; 由彼心贪觅, 来处不筹量。 与非亲尼作衣学处 于非亲尼处, 不应为作衣; 由作恶形仪, 令俗生讥丑。 与尼同道行学处 苾刍向余处, 共尼同伴行; 贼等多怖时, 共行无有过。 若病无人持, 不应弃于路; 苾刍苾刍女, 展转互相舁。 尼自将路粮, 苾刍得为净; 苾刍持尼净, 此并勿生疑。 与苾刍尼同乘一船学处 苾刍若与尼, 乘船或上下, 于斯便不许, 直渡者无愆。 独与女人屏处坐学处 缘彼邬陀夷, 共女屏处坐; 因招众讥谤, 圣制不应然。 独与尼屏处坐学处 又与笈多尼, 独在屏处坐; 据缘但道一, 余三并堕愆。 知苾刍尼赞叹得食学处 苾刍知彼尼, 赞叹故得食; 除其先有意, 食便招堕罪。 赞叹有二种, 具戒及多闻: 具戒从预流, 乃至阿罗汉; 多闻苏呾罗, 毗奈耶母论; 实有如斯德, 赞食许无愆。 若实无有德, 为利受尼赞; 知而啖食者, 即招其本罪。 展转食学处 苾刍无疹病, 非衣作行时; 足已更生贪, 食时便得罪。 一食不能安, 此说名为病; 但获衣方肘, 是谓施衣时。 僧房制底处, 其地如小席; 扫拭及洒涂, 此名为作务。 若半瑜缮那, 苾刍去还返; 斯名道行事, 更食者无罪。 若得有衣请, 更受无衣者; 受后招恶作, 食时便获本。 先得无衣请, 后有支伐罗; 两处纵俱餐, 此食非遮限。 前得有衣请, 后请亦有衣; 两处食随情, 此皆无有过。 若弃无衣处, 行就有衣家; 开难缘及衣, 非余事应识。 若知于俗舍, 普请尽僧伽; 授事及余人, 至时鸣健稚。 苾刍于自党, 若客新来至; 请处应教示, 默去不应为。 施一食过受学处 外道所居处, 苾刍在彼停; 无病一日餐, 异斯便不合。 无病别日住, 便得恶作罪; 如更受他食, 咽便招本愆。 施主意平等, 或是亲族处: 假令多日食, 斯非是愆咎。 过三钵受食学处 施主非随意, 若得饭麨等; 二三持满钵, 若过招本罪。 大钵若取三, 二大及中一; 两大兼一小, 二中并一大; 二中兼一小, 满钵取持归; 斯皆得本愆, 三小咸无过。 亲族欢怀与, 受多无有过; 受已应持去, 平分与苾刍。 足食学处 苾刍足食竟, 不合更重食; 不作于余法, 咽咽罪随生。 五种珂但尼, 斯非是足限; 正食若足已, 此亦不应餐。 五种蒱膳尼, 米饭麦豆饭, 麨肉及诸饼, 是正食应知。 根茎叶花果, 名五珂但尼; 此据嚼啮义, 五正通含啖。 知是蒱膳尼, 有授者相近; 已作遮止法, 从座舍威仪。 于如是五处, 名足食苾刍; 此中随一无, 则不名为足。 足罢竟去休, 此说名遮足; 若道且言者, 圣说许无愆。 若作余食法, 非侧非背后; 不安在怀中, 非空非置地。 两手极净洗, 然后方受食; 食了不离座, 是未足应知。 执食可蹲踞, 对苾刍应告: 我作余食法, 仁当忆念知。 彼人当取食, 若二若三口; 语言持取去, 随意可应餐。 若彼虽足食, 然未离于座; 应就彼人前, 作法皆如上。 彼人不合食, 应告食人言: 将去任情餐, 名第二余法。 若得非正食, 谓是乳酪类、 薄粥薄麨等, 并非成足食。 若竖匙不住, 此名为薄粥; 指钩不见迹, 谓薄麨应知。 若作足食想, 及以生犹豫; 食便招本罪, 便开地狱门。 若食虽未足, 而为足食心; 及起疑意时, 皆招恶作罪。 劝足食学处 知他足食竟, 不为余食法; 内怀于恶心, 劝食便生罪。 知足食想疑, 殷勤劝彼足; 欲令他犯过, 当来苦自伤。 不应以双足, 蹈于食叶上; 病者便非过, 无病起讥嫌。 苾刍若无病, 连鞋不应食; 病应抽出足, 蹋鞋上非愆。 授食在背侧, 或远或隔障; 及不仰手时, 斯皆不成受。 授者立相近, 当前无障隔; 皆须仰手受, 极可用心请。 指食令安钵, 如其堕叶盘; 此即名为受, 无疑应可食。 微尘有多种, 花果饮食衣; 有触与无触, 净与不净别。 土尘事多种, 有净及不净; 睹色不分明, 此则无劳受。 尘相若分明, 不受不应食; 食污衣须洗, 不洗便生过。 若行盐等竟, 虽小不应起; 及时应可坐, 准次勿相排。 年卑居老上, 知想或生疑; 突色讫里多, 日日恒增长。 持食与他人, 便作希望意; 彼人重授与, 不净不应食。 决舍绝希望, 后从他获得; 此名清净食, 受时无有过。 勿语益送人, 与我如是食; 随行得应啖, 病人非在遮。 苾刍若食了, 可留一大抄; 普施于众生, 不应为简别。 若客至将行, 捡挍人并病; 及以看病者, 随情在前食。 因笼拏开粥, 僧众并随听; 由斯影胜王, 施地佛听受。 因论于食法, 及与药相应; 净地等要门, 随事皆须识。 饭饼及肉鱼, 豆饭并麨等; 斯谓为时药, 养命啖恒须。 蒱萄及芭蕉, 醋果并蘡薁; 枣等乌昙跋, 并曰非时浆。 俗人及求寂, 熟柔当净滤; 酪浆蔗醋浆, 斯等非时饮。 说有七日药, 酥油蜜诸糖, 石蜜及沙糖, 许服皆无过。 又有尽寿药, 谓是根茎等; 如法应守持, 无限常听服。 根鸡舌姜等, 茎谓不死条; 黄姜等可知, 并诸香杂水。 七叶苦爪苗, 果谓胡椒等; 及以三果类, 准病服皆听。 紫矿及阿魏, 黄蜡诸树汁; 油麻灰等五, 复有五种盐。 庵末罗苦木, 七叶尸利沙; 如斯树等皮, 皆名尽寿药。 如是诸药类, 不拟将充食; 但欲排饥渴, 希心趣涅槃。 蒱萄及石榴, 庵婆芭蕉等; 根谓莲藕类, 是时摄应知。 如斯时药等, 展转更相杂; 各从前药势, 服用者无伤。 熊罴及龟鳖, 并江猪等脂; 并随身治病, 非时咸可服。 医言食生肉, 人蛇象不听; 鱼肉若持来, 问净当随食。 门前制底舍, 空露地水堂; 檐下及房中, 并不应煮食。 作净有五种, 生心等轨则; 若为作食厨, 众僧共立净。 住处絣绳墨, 草创立基时, 解法营作人, 兴心应作法: 我今于此处, 立作众净厨; 三心念口言, 谓是生心净。 造寺半已了, 知事对僧前; 我今普告知, 应如是三说。 此处我守持, 将为净食处; 作如是告白, 名为共印持。 若人造寺宇, 房门料乱开; 室相不齐行, 此名牛卧净。 若有僧住处, 苾刍久弃舍; 后至过便无, 斯名废故净。 若僧秉白二, 羯磨众详许; 知法并同心, 名为作法净。 如是五净厨, 苾刍不作法; 停食及煮食, 悉皆成不净。 为净二五殊, 刀火蔫鸟甲; 堕拔截擘坏, 作法者无愆。 火坏五咸净, 余损子皆成; 伤皮有不成, 于中验生性。 当于上座所, 行食者应言: 三钵罗法哆, 是名行食法。 上座当告言: 应平等行与; 须正意而食, 了说愿伽他。 正说福颂时, 苾刍不应食; 若不闻声者, 食时无有过。 正说伽他时, 闻时应谛听; 颂了随情食, 更说非遮限。 有能者应说, 众首或余人; 演法应时机, 当随施主望。 凡是说法人, 应须与伴助; 由非独一己, 令法有光辉。 为众诵经时, 夜无灯不许; 护虫为百目, 或复作笼遮。 所食鱼肉等, 与俗胜人同; 他持施钵中, 应食全无罪。 他为作肉食, 若有见闻疑; 此则不应餐, 为愍众生故。 得虎狼等残, 若有闻疑见; 由彼心不舍, 此皆不合餐。 不许无悲心, 耽味害他命; 准法依三净, 食肉许无愆。 蒜葱等诸药, 为病在随听; 欲令身命存, 斯名善法器。 病者食蒜时, 当护其臭气; 选处应将息, 隐密可应为。 为病服食了, 可洗身令净; 臭气皆除灭, 方入本房中。 若服蒜葱韭, 为令身净故; 停七三二夜, 如次可应知。 巡家行乞食, 料乱有多门; 应将饭等记, 无令路差失。 乞食秉鸣锡, 欲使施人知; 及怖于犬牛, 不许行挝打。 苾刍于俗舍, 若食饼果根; 勿嚼作大声, 或时将汁饮。 自非有要事, 不应相触食; 食时须用心, 勿溅傍边者。 俭时若得食, 施主欢随施; 亦可多将去, 分张与苾刍。 若上座受请, 食半与余人; 为济俭年时, 活诸同梵行。 欲令寿命久, 余人得应食; 若在牟尼教, 一日实难逢。 若于钵缝中, 见有余残食; 应以物擿去, 三洗用无愆。 食罢口应净, 用齿木土等; 净水漱三度, 若过亦随情。 苾刍得食已, 疑有余人触; 应觅未具人, 重受随情食。 有事须行去, 无人持路粮; 自携为换想, 啖时无有过。 若无人可换, 一日不应餐; 他日啖虎拳, 不合过斯食。 三日两虎拳, 已后当随意; 自作宜应食, 希望性命全。 须根地可掘, 欲果树宜升; 苾刍应自取, 除饥得延命。 斯等是遮戒, 为难暂开听; 若是性罪者, 命断不应作。 亲识远方来, 屏处应同食; 室罗末尼罗, 同餐开怖处。 受已莫放器, 左手急坚持; 齐手可应餐, 食时须用意。 如其不盖覆, 置食被乌残; 近[此/束]处应除, 余者随情食。 僧祇若别人, 酥油沙糖等; 如其误触者, 不应便即弃。 若是四方僧, 或复别人食; 知净宜应受, 异此即不应。 食杂沙糖等, 水洗宜应食; 虽在非时中, 此无不净过。 糖与麨相和, 应将净水投; 苾刍须净滤, 非时饮水听。 苾刍自为己, 于沙糖守持; 随开于五人, 相知更互食。 病断食少食, 热闷及涂中; 于此五人听, 余者皆不合。 胜果卒难逢, 及上饮食等; 苾刍虽足食, 不加法亦餐。 若乞食苾刍, 巡家乞得食; 有人请入舍, 随言使福增。 舍中食余饭, 施主遣将归; 纵触还应食, 俭岁听非过。 寺三时设食, 祭彼护寺神; 时非时药叉, 住彼须应食。 诃利底母儿, 佛遣多祭食; 为护于住处, 令教法光辉。 别众食学处 不餐别众食, 唯除病等缘; 僧中取少多, 或此送无犯。 乃至一匕盐, 或一握草叶; 送向于余处, 亦得表情和。 有人不尽情, 四人名别众; 病作道行时, 事如前已说。 若是乘船去, 至半逾膳那; 或可覆还来, 食皆无有过。 若众多施主, 别别供苾刍; 随彼施主心, 此谓时差别。 诸外道沙门, 彼若施僧食; 悲心应为受, 由彼不信故。 界中别众食, 有苾刍想疑; 得罪若三人, 食便无有过。 有别定属利, 食时与众乖; 此顺施主心, 纵食非成犯。 非时食学处 从过中已后, 至明相未出; 苾刍不应食, 若食罪侵身。 有病在非时, 医人令遣食; 当于隐密处, 无令俗见讥。 食曾触食学处 苾刍触食等, 此则不应餐; 食前食后殊, 说触有两别。 若在食前受, 食后啖便愆; 若食后受持, 夜分过不合。 若手有杂腻, 谓除众难缘; 不触于钥匙, 及以触衣钵。 不受食学处 饮食若不受, 怖罪者不餐; 食咽罪便伤, 除水及齿木。 叶及净齿木, 有汁还须受; 若是生种者, 仍须将火净。 苾刍行乞饭, 有余仍未熟; 宜应自煮食, 受取取应餐。 得鱼肉果等, 先煮已色变; 牛乳等三沸, 更自煮非愆。 他人来设食, 有事便弃去; 应为北洲想, 观时自取食。 以药灌鼻时, 若咽当须受; 若能不咽者, 不受亦无伤。 食有蝇蚁等, 附近不成触; 触处除应食, 鼠鸟受应知。 若手与手受, 或物与手请; 或手与物请, 或物与物受。 若入厌贱国, 远置亦成受; 更有余成受, 谓象马猕猴。 索美食学处 苾刍身无病, 为己不应乞; 生酥并乳酪, 诸肉及以鱼。 为病故乞求, 纵食而非犯; 无病乞恶作, 若食罪便中。 俗舍巡行乞, 执钵默然住; 他问何所须? 欲者随情说。 受用虫水学处 若知水有虫, 受用全不合; 谓外内二种, 洗浴饮应知。 有虫无虫水, 此并如前说; 罗漉须依法, 由是性罪故。 有食家强坐学处 苾刍在食家, 不应屏处坐; 令他生恼意, 仍除难怖缘。 有食家强立学处 若女人丈夫, 欲贪相乐着; 说此名为食, 屏立亦招愆。◎ ◎与无衣外道男女食学处 苾刍若自手, 不与外道食; 擘破与随听, 欲令除恶见。 彼槃器在地, 悲心应授与; 为生哀愍想, 不得现虔恭。 观军学处 若观军斗战, 苾刍皆不许; 必有缘须住, 此则在随开。 军中过二宿学处 有缘须往时, 齐两夜应宿; 如其更过宿, 除难便成犯。 动乱兵军学处 军旅象马众, 旗王及兵力; 国主及大臣, 见时便得罪。 军旅谓整装, 兵力谓骁勇; 若立标旗处, 于此号旗王。 人主大臣请, 有障难及怖; 假使住多时, 斯亦非成犯。 打苾刍学处 不以瞋恚意, 故打他苾刍; 违本要期心, 不遵于圣教。 假令将一指, 若打即招愆; 况复手足拳, 杖木等相害。 若将扫帚打, 随有几多茎; 触彼苾刍身, 还招尔许罪。 如是把豆等, 随打罪应知; 若不堕彼身, 准数皆恶作。 若为彼椎噎, 或时因诵咒; 苾刍将物打, 斯等并无愆。 以手拟苾刍学处 若于苾刍处, 努手相拟时; 即便招堕罪, 还如打中说。 覆藏他粗罪学处 知他有粗罪, 元不许覆藏; 若有怖畏时, 纵覆皆无犯。 从波罗市迦, 乃至众教罪, 及此重方便, 覆至晓招愆。 共至俗家不与食学处 不作嫌恨心, 故令他断食; 彼人无有病, 必得罪相中。 触火学处 若不是开缘, 然火皆不许; 及灭火触火, 有难便非过。 皮毛爪洟唾, 掷着火中烧; 熟炭不守持, 触皆招恶作。 与欲已更遮学处 僧伽有事时, 苾刍先与欲; 后时便不许, 堕罪必侵身。 与未近圆人同室宿过二夜学处 未进近圆人, 与之同室宿; 此唯齐二夜, 第三便堕罪。 说有四种室: 一是总覆障、 二总覆多障、 三多覆总障、 四多覆多障。 于此四室中, 苾刍睡卧时, 获罪随轻重。 如是四种舍, 至三明相出; 于中罪轻重, 护戒者应知。 有三种明相, 谓青黄及赤; 青光才现时, 即得根本罪。 若在高阁处, 言声不了知; 及余诸屋中, 共宿成无过。 不应于一床, 二人等同卧; 于褥权开许, 衣等隔中间。 燃明室中卧, 有病在随听; 及以瞻病人, 余人皆不许。 无病昼日睡, 懒堕者便遮; 禅诵若勤修, 片时随意卧。 闇中礼尊者, 不应首至地; 当以虔敬心, 发言称呼睇。 共求寂道行, 同眠应警觉; 若困不能者, 起坐随情睡。 求寂一切时, 殷勤当守护; 犹若轮王子, 斯为佛树芽。 不舍恶见违谏学处 苾刍作邪行, 说欲非障法; 此能为障碍, 由痴无所知。 乃至于三谏, 若其见不舍; 此是罪中极, 宜应速驱摈。 随舍置人学处 知此恶见人, 未为随顺法; 及不舍恶见, 皆不应共住。 不共作读诵, 亦不为亲友; 共受法食者, 得波逸底迦。 为断彼恶见, 或亲或病人; 读诵在随意, 受用便不许。 摄受恶见求寂学处 若是未圆人, 将求圆寂处; 愚痴说欲法, 非障道应驱。 苾刍离恶党, 益物以为心; 共斯无智人, 宿便招堕罪。 着不坏色衣学处 苾刍得新衣, 当须为坏色; 新衣谓是白, 染坏色有三: 青谓污色青, 泥者谓赤石; 树皮花叶等, 染色号袈裟。 捉宝学处。 乍可触瞋蛇, 醦毒难治疗; 不触于珍宝, 及以宝庄严。 末尼真珠等, 珊瑚宝装具; 刀槊诸战仗, 鼓等皆不触。 宝物真珠等, 触穿皆得堕; 若其触未穿, 此便成越法。 鼓乐丝竹等, 刀仗弓箭类; 若成及未成, 触皆招恶作。 若触弹毛弓, 亦得恶作罪; 何况刀槊等, 擎持罪不伤。 像等有舍利, 触时得本罪; 若无身骨者, 触时便恶作。 歌舞吟咏类, 观听皆不许; 谈话并相扑, 斯非寂止缘。 自为歌舞乐, 旋游于制底; 由不护根门, 步步皆招罪。 由斯乱心故, 不许贪声色; 唯求脱三有, 终希趣涅槃。 寺内见遗财, 所谓金银等; 应将草等覆, 护防经八日。 若有主来求, 记验同应与; 若无贮僧库, 藏举勿令亏。 后主来求索, 化彼少智人; 半价或全酬, 更增便不许。 非时浴学处 若非是开缘, 半月内洗浴; 病道行作业, 及以风雨时。 若不洗不安, 是病当开限; 道行及作事, 斯并如前说。 惊飙动衣角, 说此谓风时; 雨滴水沾身, 是雨宜应识; 如其风雨杂, 说此谓相兼; 齐两月半来, 是名为热节。 始从脱衣服, 至水未沾脐; 洗浴得轻愆, 过脐招堕落。 渡河非是犯, 闷绝水浇身; 或可越陂塘, 为难皆无犯。 苾刍行水内, 及以乘船时; 若在大海中, 大小便无犯。 若有女人洗, 王及诸兵众; 并有儜恶人, 远避不应浴。 不应水中戏, 游泳或沉没; 以水相浇掷, 打水作音声。 若其为学浮, 或时须疗病; 当于隐密处, 虽浮亦不遮。 杀傍生学处 苾刍杀傍生, 自作或遣使; 当招极苦处, 恶道火烧然。 故恼苾刍学处 于同梵行所, 不应令悔恨; 作恼心便犯, 异此许无愆。 汝未二十岁, 不成受近圆; 汝邬波驮耶, 破戒众不集。 若以恶作心, 说时便获罪; 若说实事者, 此成无有过。 以指击攊他学处 少智虽一指, 击攊便招过; 如无戏弄意, 示靥许非愆。 水中戏学处 苾刍水中戏, 此彼岸往还; 于此有开遮, 并如前已说。 与女人同室宿学处 若无障隔处, 不共女同房; 若牢关闭门, 此成无有过。 女于善恶言, 解了名及义; 此便生重罪, 余者得轻愆。 全覆全障等, 室相如前说; 要待全身卧, 是谓眠应知。 若其眠睡着, 波逸底迦风; 能于地狱里, 吹火铁床中。 于楼阁有女, 应可去其梯; 成遣苾刍看, 纵卧成无犯。 若于昼日卧, 与上事皆同; 并须结下裙, 异斯招恶作。 恐怖苾刍学处 为尊重佛教, 不恼乱众生; 自作若使人, 不应为恐怖。 或作诸鬼形, 若罗刹等像; 或以声气触, 怖彼罪侵身。 可意人主天, 食香梵志等; 报言来害汝, 便招恶作愆。 欲前人得益, 现极苦令怖; 说于三恶道, 虽怖亦无伤。 藏他衣钵学处 藏他衣钵等, 戏笑不应为; 若作罪侵身, 为益便无过。 他寄衣不问主辄着学处 先与苾刍衣, 不语用得罪; 若是同意者, 虽用理无违。 以众教罪谤清净苾刍学处 若以众教罪, 谤他清净人; 此成烧煮过, 余皆得恶作。 与女人同道行学处 若无男子伴, 共女涉道行; 得波逸底迦, 里数如常说。 行到一一村, 即便招堕罪; 若其村未至, 恶作罪应知。 若于险路处, 女人为引道, 或作防援者, 此皆无有过。 与贼同道行学处 与贼同行去, 即得于堕愆; 若开无犯者, 如前已宣说。 商人偷税道, 此尚名为贼; 何况破村坊, 打道白劫者。 与减年者受近圆学处 若年减二十, 未合与近圆; 由于饥渴等, 不能堪忍故。 若实年不满, 后为此想说; 此不名圆具, 苾刍皆得罪。 若彼有疑心, 不满不满想; 告言年满者, 受时便有过。 于满作满想, 告言我年足; 或可迷而说, 此皆无有犯。 近圆非一事, 随说有多门; 护戒者存心, 理应详审问。 坏生地学处 于地作故心, 自掘教人掘; 损湿招本罪, 皮坏得轻愆。 说有二种地, 生及与不生: 若经水雨沾, 三月名生地; 若其无雨沾, 事须经六月; 此据曾耕坏, 余地不论时。 生者招本罪, 余者得轻愆; 砂石土及泥, 轻重皆须识。 若于地钉橛, 便得根本罪; 拔橛及摇泥, 此皆招恶作。 隤墙及崩岸, 得波逸底迦; 若损破裂者, 此皆成越法。 若作游行心, 崩崖动泥等; 记数损地罪, 不损者无过。 为众修园圃, 净语令掘地; 无虫者许为, 有命皆不合。 过四月索食学处 若有四月请, 苾刍应可受; 除极请更请, 常请及别请。 所言我常请, 谓恒时请食; 于中别请者, 应知施别人。 极请谓殷勤, 更请数数食; 除如是请食, 余食咸招罪。 请与上妙食, 苾刍索粗者; 索时得小罪, 食便无有过。 请与粗鄙食, 更乞上妙者; 索时得小愆, 食时便罪大。 与乳便索肉, 施酪反求酥; 乞小食本愆, 不遮于病者。 或信或富人, 施主有广意; 令彼福增长, 久受亦无过。 遮传教学处 汝于此学处, 告言令遣学; 对诸苾刍前, 鄙贱云愚小。 斯将堕罪剑, 自斩愚痴身; 堕在恶道中, 受苦常烧煮。 愚谓漫思度, 痴谓不了经; 不分明不善, 不解于经律。 作愚痴等言, 口说一一语; 前人若闻解, 得波逸底迦。 问知三藏人, 求解者无犯; 智者言应用, 闇处作灯明。 如其彼妄陈, 此人应反诘; 纵使云愚等, 道实理无伤。 默听评论学处 更互不为忍, 瑕隙共相求; 默然行窃听, 住时便得罪。 他于屏房语, 不作声而听; 了义便招本, 闻声但小愆。 若于檐阁中, 或出或行道; 恶心听得罪, 善意者无愆。 不与欲默然起去学处 若论如法言, 或作单白等; 不语傍人道, 默然而舍去。 勿为别众法, 去可语余人; 由其不嘱授, 独入无边海。 不恭敬学处 于众及别人, 不为恭敬事; 慢众得本罪, 别人招恶作。 大众守寺人, 违言亦得罪; 别人众中老, 并及己尊师。 他有违逆言, 情不欲依顺; 宜应善开示, 此则许无愆。 饮酒学处 诸酒饮若醉, 茅端不滴口; 不饮不与人, 由斯放逸故。 苾刍口有病, 医遣含无犯; 假令命即死, 无容辄吞咽。 诸麹等杂物, 酝酿方得成; 众人共许者, 是名为大酒。 若以皮果花, 汁等用成就; 此名为杂酒, 斯皆能醉人。 或可以糖蜜, 蒲萄等作成; 并在此中收, 为其昏醉故。 如其于酒体, 未成或可坏; 饮时无有过, 由其非醉因。 诸有醋浆类, 及以酪中浆; 水和澄滤饮, 非时亦无过。 诸酒变成醋, 饮皆无有犯; 醋浆盛贮久, 并是醋应知。 黍秫等非制, 说二酒应知; 变坏或未成, 明其非醉性。 酒有色气味, 能醉招大愆; 若不能醉人, 便招三恶作。 如是三二一, 饮时皆得罪; 随招一二三, 不醉非根本。 若皮花果等, 能为醉恼缘; 如其麹等和, 此还招恶作。 非时入聚落不嘱苾刍学处 非时有苾刍, 入村不嘱语; 有缘便罔过, 无事即招愆。 始从过午后, 终至明相初; 此即谓非时, 大师如是说。 苾刍若非时, 生疑入得罪; 时作非时想, 及疑招小愆。 食前食后诣余家学处 苾刍为请首, 向俗家中食; 此人曾不许, 更转向余家。 若于赴请者, 告言随意食; 或主人听去, 向余处非愆。 入王宫学处 王门或宫门, 及以近门处; 明相未出至, 斯皆得本罪。 城门与王门, 及以宫门阃; 去斯门不远, 此名为势分。 未晓到城门, 复为未晓想; 若入过门阃, 便招恶作愆。 若为余想疑, 并皆招恶作; 言宝未藏者, 谓是未举置。 不摄耳听戒作不知语学处 已于别脱经, 半月曾多听; 言我今方了, 戒科咸在斯。 此法在经中, 自觉世尊说; 先当令悔厌, 方遣说其愆。 用骨牙角作针筒学处 角牙骨所成, 针筒不合用; 斯人便自入, 违教罪筒中。 针筒须打破, 其罪应须说; 弃斯憍逸缘, 若留不成悔。 针筒有四种, 鍮铜赤铜铁; 刀子应铁作, 有三品应知: 大者长八指, 小者六余中; 应为乌㭰形, 或似鸡毛曲。 或向余村等, 苾刍虽事急; 针须将一个, 为要拟缝衣。 过量作床学处 苾刍为大众, 作诸床座等; 高善逝八指, 越此不应为。 善逝八指长, 当中人一肘; 长者宜应截, 说罪准常途。 草木绵贮床学处 众僧床卧具, 不应贮杂绵; 故欲恼余人, 罪箭便来射。 蒲台及荻苗, 木绵羊毛等; 斯皆须撤去, 余罪方应说。 云何名为贮? 谓布于床上, 粘着苾刍衣, 令他意不喜。 过量作尼师但那学处 若作尼师但, 大觉三张手; 广便一手半, 过此不应为。 长时应截却, 其罪便须悔; 问言除却未? 方可为蠲愆。 过量作覆疮衣学处 若作覆疮衣, 长佛四张手, 宽须张手二, 越此遂招愆。 过量作雨浴衣学处 如其作雨衣, 长佛六张手, 广应二手半, 异此不应为。 与佛等过量作衣学处 怛他揭多衣, 不合同量作; 长十广有六, 斯名佛衣量。 生在苦毒处, 曾无有少乐; 镇被火烧煮, 斯名训释辞。 若诸犯戒者, 堕于三恶趣; 愚人罪不悔, 由斯堕义成。 第四部别悔法 从非亲尼受食学处 已说于堕罪, 方陈四别悔; 略言其自相, 委悉可应知。 非亲苾刍尼, 于村乞食处; 自手受取食, 便招别悔愆。 受尼指授食学处 若其于俗舍, 苾刍正餐食; 尼来指授时, 与斯酥酪等。 举众皆须报: 姊妹勿为言; 若不一人遮, 合众皆招罪。 内中外三舍, 三处苾刍餐; 上座作遮言, 乃至最下座。 汝且莫为言, 片时待食了; 或可问中外, 颇有遮尼不? 若不问而食, 家中得本愆; 若一不遮时, 外边招恶作。 始从于众首, 皆犯于别悔; 此别别堕愆, 异前波逸底。 若在尼寺中, 施受全无过; 自己财将施, 并由重信心。 学家受食学处 若于学人家, 知众与羯磨; 苾刍饥渴逼, 虽请不应餐。 花华叶等物, 纵受亦无伤; 受床座诵经, 并开非是过。 若于他舍食, 饼惠学家儿; 擘破乃令餐, 勿使空悬望。 阿兰若住处外受食学处 若在阿兰若, 此中多恐怖; 苾刍不应出, 寺外受其餐。 若无观林者, 苾刍出受食; 寺中余处餐, 并悉招其罪。 苾刍犯罪讫, 应还至寺中; 应报诸人言: 我说鄙贱事。 第五部众学法 四种别悔法, 如犯状已陈; 自余众式叉, 次第今当说。 下裙圆整着, 不高亦不下, 不象鼻蛇头, 不作多罗叶, 亦不为豆团, 如是应当学。 支伐罗披着, 好圆整应知, 不太高及下, 好披正覆身, 少为言语声, 亦不高远视。 但睹六尺量, 可长于一寻; 是往俗舍像, 如是应当学。 俗家不覆头, 亦不偏抄服, 及不双抄举, 不叉腰抚肩, 不作蹲地行, 亦不足指去, 不跳不仄足, 不作柱身行, 亦不摇身行, 不掉臂而去, 不作摇头入, 不连手肩排。 未许不辄坐, 坐须善观察; 若重放身时, 此能生大过。 不叠足重踝, 亦不急踡脚; 不得长舒足, 勿使露身形。 下明恭敬食, 不应令钵满; 应留一指许, 并羹次第餐。 行食未当前, 不得预张钵; 钵不安食上, 恭敬可为餐。 团不极小大, 不得预张口; 如其口含食, 不合辄为言。 不以饭覆羹, 亦不菜盖饭; 更作希望意, 由此益贪心。 不欱不[口*((甫-、)/寸)]㗱, 不呵不吹气; 不以饭置唇, 不应毁呰食。 不胀鳃啮半, 不舒舌弹舌; 不为窣睹波, 后破方餐啖。 不舐手舐钵, 不振钵振手; 当作钵中想, 系念可应餐。 不为轻慢心, 观他比坐钵; 污手不捉器, 亦不洒余人。 不于俗舍中, 弃其秽恶水; 钵不除残食, 无替钵不安。 不应立洗钵, 不安崩堕处; 逆流不酌水, 是护钵应知。 次明说法事, 己立前人坐; 或己坐他卧, 无病并不应。 己下他在高, 人前自居后; 他道己非道, 覆顶等同前。 他乘象马舆, 及着鞋履等, 着冠帽系头, 及以花鬘饰, 持盖仗剑甲, 斯皆是慢仪; 除身带病人, 说法便招罪。 不立大小便, 不于青草上; 一二指洟唾, 除病并招愆。 不上过人树, 唯除有难缘; 式叉羯阑尼, 是悉应当学。 七灭诤法 已于众学法, 略言其大纲; 七灭诤相应, 次第今当说。 所谓评论等, 有随法能除; 方便七种殊, 由人有差别。 应差中正人, 摄敛身语者; 众内当差举, 称理和其诤。 无欲无瞋痴, 并以无恐怖, 及移不可移, 除诤应差此。 评论诤若起, 可将现前除; 及以法现前, 当依大师教。 由现前能除, 故斯名现前; 为少慧念者, 且陈其一隅。 若九人十人, 是大众差遣; 此差五或过, 名为差重差。 凡差重差人, 正直明三箧; 上座不朋一, 能为灭诤人。 若无其五德, 设已差应退; 具德者应差, 令作行筹者。 彼可作二筹, 显法及非法: 法筹应可直, 香滑称人心; 非法筹须曲, 臭涩情不乐; 左手盖而行, 法筹应显露。 僧伽应总集, 从初次第行; 先呈其法筹, 三语殷勤与。 如其取法筹, 数多于非法; 是名为法灭, 诤息理应知。 苾刍毁破时, 便招其堕罪; 非法筹多此, 名非法灭诤。 诤虽非法灭, 毁破得小愆; 斯乃是多人, 毗奈耶灭诤。 已说评论诤, 二法可应除; 子细述其缘, 具如广文说。 次明非言诤, 以其三法灭; 谓将可恶法, 诘他清净人。 谓是现前事, 忆念及不痴; 现前如上陈, 余二今应辩。 应知念调伏, 如友苾刍尼; 谤毁实力子, 大师因此制。 应与实力子, 作忆念调伏; 令在上座前, 如是言应说: 大德僧伽听! 被他妄说我; 我乞忆念法, 僧伽应愍听。 如斯三请已, 应令一苾刍; 秉法为彼人, 作忆念羯磨。 次作不痴法, 如恶羯苾刍; 由彼先癫狂, 今秉不痴事。 致在上座前, 白言我昔日; 被狂乱所恼, 为非不觉知。 他便数数诘, 云我为恶行; 我今乞不痴, 毗奈耶应与。 所言犯罪诤, 由四法能除; 自言及现前, 草掩求其性。 既作于罪已, 或诘或不诘; 当在苾刍前, 合掌除其罪。 言大德存念! 我今犯斯罪。 问言见罪不? 报言我今见。 于后不犯不? 报言我不犯。 彼说奥箄迦, 此答言娑度。 犯他胜等罪, 对众而自陈; 此并是自言, 能令诤消殄。 如哥罗苾刍, 被他言所及; 由衣招诘责, 行向释迦城。 现前能灭诤, 名为现前法; 此亦是现前, 重更言其轨。 今说草掩法, 更相斗诤人; 上座应就之, 正理当教示: 报言法难逢, 何为作二党? 无事为诤竞, 轻慢大师言。 言作如是事, 我汝咸有犯; 陈其后边罪, 应可愿蠲除。 作斯言告时, 如其不违逆; 是名住本性, 此朋应亦然。 彼朋意静息, 不为违戾言; 因此诤能除, 名为草掩息。 自言犯斯罪, 对众便言无; 犹如手苾刍, 说有言非有。 与作求罪性, 苾刍令彼臣; 大圣诲亲言, 良由具悲性。 彼亦上座前, 应可从众乞; 大众宜于此, 作法并同前。 欲殄作事诤, 应须众咸集; 如不作违拒, 是诤息应知。◎ 已上两卷明波罗底木叉戒本了。次下一卷明跋窣睹等事。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中 大正藏第 24 册 No.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下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◎下明于十七跋窣睹等,中述其要事(跋窣睹是事)。 若是旃荼罗, 唱令及酒舍; 淫女王宫处, 此五非行境。 外道诸典籍, 习读将为胜; 及数犯罪人, 所食皆成毒。 常应读佛教, 是恶道良医; 开许读外书, 为欲知其过。 一切智言说, 美妙多譬喻; 岂如外道论, 无理言粗浅。 多畜诸器具, 雕饰皆不许; 若画坐床足, 斯皆外道仪。 苾刍身老病, 若乘舆随听; 杖络及皮衣, 斯皆在开限。 无由帝释请, 遂开于浴室; 并勤定诵人, 咸听小食饭。 不注于眼口, 亦不香薰衣; 不画伞皮鞋, 揩爪令光净。 伞盖有二种, 叶作苇竹成; 若至村中时, 不应正持入。 若作于伞柄, 应与伞盖同; 欠呿开口时, 应将衣手掩。 有缘须笑时, 不得露龂齿; 赞咏大师德, 说法时非过。 不得长作声, 宣唱牟尼典; 读诵宜依法, 随处勿相违。 若学赞德声, 应在于屏处; 为宣扬正法, 不应生染心。 苾刍及尼等, 五众许安居; 若至夏罢时, 五众集随意。 苾刍苾刍尼, 一切戒须学; 求寂求寂女, 受十戒应知。 不独在道行, 亦不独渡水; 不故触男子, 不与男同宿; 不为媒嫁事, 不覆藏他罪; 是名为六法, 正学女应知。 金银不应捉, 不除隐处毛; 亦不掘生地, 不断于青草; 不得不受食, 及以残宿食; 是名为六随, 学之经两岁。 上座于日数, 分明须忆知; 授事在众前, 日日当陈告。 可于六时中, 月半减一日; 减日成其月, 至六成一闰。 如其王作闰, 月数有参差; 苾刍应可随, 由王有势力。 洗手洗钵处, 若作曼荼罗; 不似日月形, 及似塔形势。 苾刍涉路去, 若过神庙堂; 入弹指作声, 伽他说佛语。 若至神庙所, 不应为损益; 苾刍若违教, 便招恶作罪。 苾刍等五众, 不供养天神; 自作若使人, 亦得恶作罪。 若有余因缘, 许香花祭食; 不得违时俗, 损益不应为。 事佛之善神, 随情应供养; 于诸大经内, 遣作皆无犯。 于诸有情类, 常拥护行慈; 由有慈悲种, 不生于苦趣。 爱敬天神者, 常好为供养; 世间皆共然, 由贪生死乐。 皆求世间果, 由是祭邪神; 恼害杀众生, 引他归恶趣。 先已归依佛, 转更事天神; 供养获果少, 不知尊敬处。 破戒着袈裟, 欺弄苾刍像; 无惭啖人食, 事同刚火炭。 应写律教等, 流布能生福; 忘念者令忆, 自身兼读持。 苾刍入浴室, 须揩身体时; 应令敬信人, 勿使不信者。 诸有持戒人, 不供破戒者; 不可令师子, 承事于野干。 此是佛法刺, 正教中死尸; 共住及随行, 皆成不应法。 亲教轨范师, 及父母有病; 假令是破戒, 悉可为供给。 父母老贫病, 乞食半相供; 由斯有大恩, 是故应瞻养。 见有阙乏处, 随事皆供给; 乃至涂足油, 洗沐令身净。 苾刍若用砖, 唯得揩踝足; 余身分不许, 若为病皆听。 不三画插梳, 及带于咒线; 应系于左臂, 为治病开听。 如其病除愈, 应安柱孔中; 医人若遣为, 香涂身不犯。 若以香涂身, 不应出房外; 勿令他嫌慢, 增其不信心。 若有净信者, 为福施香泥; 应涂户扇边, 嗅之能益眼。 净信以香泥, 涂摩苾刍足; 为福宜应受, 去时当洗除。 必有妙香花, 苾刍欲得嗅; 意欲令明眼, 不应生爱心。 听持铁钥匙, 为防衣药故; 勿兴烦恼意, 辄捉打众生。 大众及别人, 持印皆听许; 铜铁木矿石, 砖锡等应为。 别人髑髅像, 或刻为白骨; 大众法轮形, 此是作印相。 凡食小香果, 皆须待核成; 欲令其福增, 僧伽果须熟。 不应临水镜, 爱心观面像; 为病念无常, 照时无有过。 不自断生支, 亦不砖石打; 宜将不净观, 洗除淫染心。 洗足盆内高, 其形如象迹; 竹及多罗叶, 二种扇应持。 若欲除蚊子, 五种拂随听; 枝梢劫贝𦶇, 麻毛并破帛。 若须上高梯, 应结裙下缘; 苾刍不擎重, 应觅俗人持。 苾刍之仪式, 皆与俗不同; 用梳等搔头, 是事咸不可。 若发有尘垢, 头痒手揩摩; 或时将故衣, 此等皆无犯。 寺后西北隅, 安置大便室; 及以小行室, 皆须店门扇。 西北角下房, 安大众瓶水; 此据门南向, 余面准应知。 若见诸俗人, 及老苾刍啑; 应云久长寿, 不言便得罪。 大者见小啑, 应告言无病; 小者于尊年, 即须云敬礼。 凡是啖食时, 及便利未洗; 或一衣在道, 或立秽闹处; 或复食虽了, 口犹未澡漱; 斯皆不礼他, 亦不受他礼。 若于旦起时, 齿木未净口; 礼他及受礼, 并皆招恶作。 见行遍住等, 皆不应礼拜; 佛及大苾刍, 唯此二应礼。 于斯圣教内, 有二种畔睇: 一谓以五轮、 二乃搦其腨。 持戒者不应, 毛绳系蛇项; 如其不肯去, 方便好应驱。 应可用软绳, 徐徐系项弃; 宜安险丛处, 勿对于众人。 如是于鼠等, 皆可兴悲念; 系放无令害, 殷勤善用心。 护戒者悲心, 蚤虱常存念; 置故衣毡内, 应安孔隙中。 若其除壁虱, 可安青草中; 随其乐处行, 勿令生苦害。 油器有三种: 大者受一抄, 小半抄余中, 随情可持用。 道行为法语, 或作圣默然; 住息说伽他, 宿处诵三启。 听持三种绳: 长百五十肘, 短百肘余中, 随处应当用。 如其井池浅, 或可水平流; 长短任应持, 或时全不用。 若为苾刍尼, 演说律仪教; 中间应幔障, 异斯便恶作。 不取贼遗物, 应可善观瞻; 多人共委知, 设取无愆过。 苾刍若种树, 拟充僧果园; 守看经五年, 去时须嘱授。 苾刍不咒誓, 若作似妄语, 亦不赌衣等, 博奕匪尸罗。 苾刍见女人, 若有染心起; 或女生染意, 住处舍应行。 若见苾刍尼, 为来听法故; 不可遣其立, 与物令安坐。 应与砖木枮, 及草稕褥子; 唯此令尼坐, 余物并不应。 尼来至寺中, 应与其卧具; 令用中下者, 上物无宜与。 苾刍苾刍尼, 相对不说罪; 由于所犯过, 愧耻难陈说。 苾刍尼有疑, 于罪应为决; 尼须起尊敬, 勿生轻慢心。 尼入僧寺时, 至门应遣问; 报言无过者, 随意令其入。 欲居兰若人, 应先善三藏; 日月星行次, 皆应分别知。 若在兰若住, 应畜油等物; 他索可相供, 令贼欢喜故。 先是工巧人, 调度不应畜; 医及解书者, 针笔等听持。 苾刍住兰若, 应可务精勤; 出家勤最初, 懈怠便招罪。 纵使行精进, 正法亦须求; 离此见不明, 失信乖修习。 若离正教授, 无宜习定门; 能发狂乱心, 损害禅支路。 于其所住房, 香花等芬馥; 床服咸应尔, 异此心难定。 僧家营作木, 不可持烧染; 若是曲烂者, 许用在无伤。 若为他解劳, 应须观轨式; 彼人有伴属, 勘问乃相容。 若见有女人, 水火等漂害; 苾刍应拯济, 由悲故非犯。 若有人来问, 云何活命缘? 苾刍随事教, 勿使违时俗。 若于寺门下, 或在房檐前; 若有女人时, 苾刍不应住。 已于五欲境, 舍之而不爱; 是故常用心, 念住勤修习。 三世诸如来, 独觉声闻众; 皆依此道去, 能至涅槃城。 弟子观师德, 方可请为依; 师于弟子边, 问知应摄受。 两人随有过, 彼此并招愆; 为斯俱用心, 殷勤好相察。 师须戒行全, 瞻病不吝法; 随时常教授, 当求如是师。 弟子亦具戒, 勤策性柔和; 恭敬于师长, 禅诵无违阙。 有缘自行去, 或复见本师, 入外道归俗, 斯皆失依止。 又复随一人, 作舍依止念; 此即名为舍, 进否善须知。 呵责门徒时, 不可便驱逐; 权听寺内住, 若改命归房。 说有五种呵: 不语不教授; 不受其承事, 遮善品舍衣。 呵责及受忏, 皆须准教行; 此二若乖违, 俱招恶作罪。 懒惰无孝心, 粗言亲恶友; 于师不恭敬, 斯人勿忏摩。 若摈于求寂, 随将上下衣, 并与滤水罗, 师须善观察。 若已受近圆, 应与其六物; 必是难容忍, 随去不须留。 若离本依止, 一宿不应行; 仍除满五年, 善明于戒律。 如其向余处, 缘开五日停; 勤求依止师, 若无不得住。 宜于彼师处, 应为洗摩身; 或染或缝衣, 斯为弟子法。 轨范于作业, 知量可应为; 养护起慈悲, 不应令过分。 教读依止师, 报恩俱给侍; 然于二人处, 恭敬有差殊。 若无教读师, 在处住无犯; 无依不应住, 依止倍存心。 虽断烦恼尽, 复善闲三藏; 若未满十夏, 仍须伏依止。 去师两驿半, 半月一度礼; 此半八日礼, 同处日须三。 若于后夏内, 依止师身亡; 宜应自守心, 更互相监察。 若至三月满, 处无依止人; 第二褒洒陀, 不应于此住。 既为随意事, 勿更褒洒陀; 大圣顺时开, 即名为长净。 更互相教示, 随意圣遣为; 常开长净门, 对治众罪业。 寺中有客至, 主等或时多; 十四五参差, 应随主人作。 若处客来多, 旧住人数少; 主应随彼客, 共为褒洒陀。 僧伽不和合, 对一人守持; 若一人亦无, 心念应言说。 如是作守持, 苾刍衣及钵; 并舍为分别, 兼舍请应知。 大众若和合, 得好人共住; 理应许说戒, 心念亦随听。 必若难缘生, 有事开心念; 应知随意事, 准此亦应为。 大众可同心, 应共作随意; 异此应须唤, 同行者为之。 将去随意时, 可有七八日; 应为告白事, 令使众人知。 坛场应秉法, 界中或出外; 一界不别住, 众事悉应为。 二十十或五, 及以四苾刍; 有此四僧伽, 随应秉诸法。 不得以世尊, 添彼僧伽数; 佛宝殊僧宝, 秉法者应知。 出罪须二十, 近圆十人等; 满五应随意, 四为褒洒陀。 若处秉羯磨, 白等如法成; 名住处应知, 异斯非住处。 苾刍不哑默, 口应宣法言; 是外道愚痴, 诱诳诸无识。 苾刍安居了, 三事应随意; 如不作此事, 无难不应行。 虽有见闻疑, 别遇难缘起; 为护于身命, 越海亦须行。 若有王贼等, 乐闻苾刍戒; 难缘应为说, 无难不应为。 贫人有信心, 富人无信敬; 殷勤乐闻戒, 世尊开为说。 苾刍善三藏, 法师及病人; 众中最大者, 咸应放知事。 闻有明三藏, 远从他处来; 鼓乐及幢幡, 应迎两驿半。 大众鸣揵稚, 随力悉应迎; 美食解疲劳, 请次宜应告。 房舍及卧具, 常不在分限; 给净人相供, 不差知众事。 戒学佛所制, 僧制众同为; 乍可乖众言, 无违世尊教。 众意有多途, 虽立还复废; 岂有能回改, 无二大师言。◎ ◎五月十六日, 应作前安居; 六月十六日, 苾刍为后夏。 但有此二日, 合作安居事; 中间但空住, 不许作安居。 苾刍三月内, 不许外游行; 飞禽于夏时, 亦不离巢去。 若至五月初, 逼夏须存意; 可于其住处, 营饰等应为。 既至十五日, 总收于卧具; 差分卧具人, 应须具德者。 于欲瞋痴怖, 众过并皆无; 善知分未分, 此即应差遣。 毗诃罗波罗, 应须告僧制; 冀令安乐住, 勿使有亏违。 诸人乐住者, 不应为斗诤; 于此受筹人, 当须自审察。 单白告大众: 今是十五日; 僧当共受筹, 明作安居事。 从上行筹已, 次可分房舍; 及以床卧具, 皆从大至终。 若近安居时, 当须善观察; 所行乞食境, 无令事有废。 若于所住处, 知有同行人; 具德有多闻, 并淳善和合。 不令烦恼起, 若起即能除; 有此善伴处, 宜应共居止。 病药并乞食, 斯皆易可求; 无多淫女家, 斯名善行处。 当于隐屏处, 蹲踞对苾刍; 口说安居文, 作法应如是。 我施主某甲, 侍人及作者; 我今于此处, 作前夏安居。 或云作后夏, 有破裂修补; 我于此夏居, 余并同前说。 若于此安居, 无法界外宿; 现在无饶益, 来世受泥犁。 若为寺等事, 并诸杂福业; 制底众食缘, 及以出罪等。 尼违八敬法, 为欲除其罪; 或为下三众, 受戒等须看。 若诸俗人辈, 有请唤等缘; 苾刍察时宜, 须时应往赴。 三宝及父母, 师主等有事; 并诸病患缘, 皆请七日去。 一日二日等, 乃至四十夜; 苾刍应可去, 勿令前事阙。 若有如法事, 察知非是虚; 僧伽共许差, 随情可行去。 仍于一夏中, 过半不在外; 为斯但四十, 若过罪便伤。 饮食若有阙, 医药复难求; 全无供侍人, 去时非破夏。 若处有八难, 及淫女黄门, 并恶兽等缘, 行无破夏罪。 若有罪恶人, 闻来破和众; 恐为非乐事, 出去者无伤。 闻彼斗诤人, 知是己亲友; 不往谏得罪, 停无破夏愆。 若共他作契, 向某处安居; 至日不赴期, 苾刍招恶作。 苾刍若守持, 七日或多日; 在外如逢难, 便住者随听。 若无有余缘, 留住经多日; 辄违于本限, 得罪并破夏。 结界有多途, 略言其四种; 任现所须者, 随事今当说。 大齐两驿半, 减此任当时; 四方应置标, 山河树等记。 可于前相中, 乃至于住处; 除村并势分, 结大界应知。 大众尽须集, 一人秉羯磨; 白二无差𣧘, 斯名结界成。 又为不离衣, 依界秉羯磨; 欲令安乐住, 元由老病缘。 虽复离三衣, 界中别处宿; 除其村势分, 随处任游行。 于前大界内, 欲作小坛场; 应为白二结, 先须解大界。 若欲结小界, 置标相同前; 名曰曼荼罗, 于斯任秉法。 先结于小场, 次结于大界; 依如是次第, 结界者应知。 众咸死转根, 或时俱舍戒; 或尽出界外, 明相过不还。 或时为白四, 大众同心舍; 有斯五种别, 舍大界应知。 凡欲结诸界, 标相复须知: 一树应两标, 分半为其界; 或时以一树, 为其四界标; 四分各相当, 五分便不许。 向下两驿半, 向上数亦然; 齐山顶树梢, 或至篱墙上。 种种庄严具, 皆悉在随听; 莹饰大师形, 令施福增长。 不许安耳珰, 及以足鸣钏; 斯为女人饰, 勿累大师形。 欲使众人散, 鼓乐可潜声; 供具悉应收, 无令有亏失。 或时大众集, 諠闹出高声; 不知时至中, 应鸣䗍击鼓。 若分亡人物, 众大卒难为; 十人为一朋, 或至百千数。 各分取大段, 随人更细分; 得分未分时, 若死须分别。 分竟身方死, 物入四方僧; 若未细分时, 当朋人合得。 有请苾刍处, 并唤苾刍尼; 食罢与施时, 持财安众首。 此应为两分, 或随施主心; 饮食可平分, 佛亦咸同此。 苾刍分施物, 等分应与尼; 式叉摩拏尼, 应二分与一。 将欲圆具人, 亦二分与一; 求寂求寂女, 三分一应知。 若有多苾刍, 苾刍尼众少; 应计人头数, 无宜中半分。 若至大会日, 请像入村城; 能令灾横除, 庄严为生福。 遍洒康庄道, 严仪巷陌中; 散花悬妙幡, 雅丽如天苑。 栴檀及龙脑, 沉水香普薰; 随风处处行, 闻者生钦仰。 鸣螺击鼗鼓, 撞钟告四方; 屯聚震鸿音, 听者生随喜。 鼓乐无停息, 高声出云表; 旃旐遍萦罗, 斯名大法会。 大旗有五种, 鲸牛妙翅龙, 师子画幡旗, 咸持以供养。 人众皆陪从, 法俗两相依; 如是胜庄严, 引导如来入。 由佛入村城, 敬心兴供养; 八部天龙等, 能除众毒恶。 因斯获财利, 大众卖应分; 准价上座知, 善观其好恶。 若有所须人, 随情当上价; 还价未了者, 无宜着此衣。 敬持妻子等, 三宝随一施; 不可为作价, 当随施主心。 歌舞伎乐处, 苾刍令作时; 诸有护戒人, 不应言汝戏。 应告言贤首, 汝可好用心; 供养于大师, 勿生于懒堕。 窣都波挂幡, 不应将物钉; 元初兴造日, 安橛在随听。 塔上然灯供, 苾刍不自升; 有缘须上者, 应可令求寂。 余人无可求, 香水洗双足; 苾刍应自上, 供养大师心。 造寺三五层, 香台或五七; 或可随情作, 小寺五三房。 略论处中寺, 于东西两边; 三层各九房, 房中宽丈二。 后面亦三层, 上取三房地; 中拟安尊像, 檐前不废行。 或可此檐前, 从地为重阁; 随安大尊像, 每日设香花。 前面两房地, 从下作门楼; 门在下层间, 小作应牢固。 入门于一角, 阁道上三层; 出上并平头, 四边皆绝壁。 尼寺限三层, 香台随至五; 寺中房轨则, 准苾刍应知。 佛像形亏坏, 尊经字灭磨; 拭却可重修, 令其更增胜。 制底尊仪影, 新坛足不蹈; 必有缘须过, 可诵圣伽他。 苾刍乞食时, 有人无简别; 佛想唤为佛, 持物而相施。 苾刍应问彼, 详审观其意: 汝唤我为佛, 为是两足尊; 汝唤为法者, 为是尽苦法; 汝唤为僧者, 为是真圣众。 既问决知已, 随彼所乐情; 施者应受之, 此皆无有过。 假令唯一尼, 受请向他舍; 行初留一座, 为拟苾刍来。 苾刍应此座, 求寂亦宜居; 不解愿伽他, 苾刍尼为作。 若无执事人, 随缘诣村落; 获利应须寄, 得人方遣持。 上明诸杂缘, 多是生存事; 下论身死后, 焚葬事须知。 苾刍身既死, 告众鸣健稚; 须唤舆尸人, 柴薪用僧物。 香花幡鼓乐, 送至焚尸林; 亲识及门徒, 愍念相随去。 善亲应可烧, 薪火须丰足; 助以旃檀等, 随有灌酥油。 身疮若有虫, 埋时勿令损; 或安于露地, 草叶覆其身。 一一身躯内, 八万种虫居; 随身共死生, 虽烧亦无过。 应持上下衣, 覆尸令好密; 自余衣钵等, 准法可应分。 烧时随处坐, 略诵无常经; 三启用心听, 各须生厌离。 诸行尽无常, 缘生法皆灭; 刹那不暂住, 如露被风惊。 遍观诸世间, 无有长存者; 咸趣无常海, 共被死波漂。 四大坚性等, 此不可迁移; 生者必无常, 死王威力大。 无常不简择, 善恶戒多闻; 一种皆归死, 不论凡与圣。 诸佛及缘觉, 声闻弟子众; 尚舍无常身, 何况诸凡夫。 如斯法诵已, 方说特崎拏; 还归洗手足, 制底行旋绕。 或可连身洗, 更复着余衣; 去时持故衣, 勿损鲜花服。 诸行无常等, 牟尼之所说; 行思归寺中, 当息悭贪想。 所有诸衣物, 应随阿笈摩; 佛子共平分, 作法如常制。 揵稚诵三启, 礼制底行筹; 及为羯磨时, 五时皆得分。 不应众未聚, 辄共分亡物; 上座及行终, 应行其两分。 作斯定记已, 然后共分财; 设后客人来, 不应与其分。 我死方持与, 悭心作此言; 准斯无决情, 死后宜归众。 决情无吝意, 生存现付与; 随心施别人, 此等成依法。 俗死多悕望, 出家不合然; 如为顾恋心, 是日增生死。 若苾刍身死, 自他财杂乱; 宜应将钵等, 置在于僧前。 观知是亡物, 即应如法分; 所有诸宝等, 准教而处分。 苾刍身若死, 还合苾刍分; 当时无苾刍, 尼众应分取。 苾刍尼若死, 苾刍尼合得; 如其尼若无, 苾刍应作主。 俗舍苾刍死, 无僧由俗人; 宜可与先来, 俱来与求者。 两人俱并乞, 斯应与二人; 或随施主情, 与者宜当受。 或时近多寺, 此家苾刍亡; 随其头所指, 合得亡衣钵。 苾刍负他债, 忽尔卒身亡; 应须细问知, 众用亡衣与。 若是知事人, 为众取他物; 应将众物与, 还债善筹量。 凡是知事人, 向他边取物; 宜应告上座, 保券可分明。 送死幡衣等, 持来施苾刍; 受取理无伤, 令其福增长。 若彼情生悔, 还来索此衣; 苾刍应尽还, 勿令忧火迫。 被举共好人, 同居随一死; 亡衣好人得, 举者不应分。 若无持戒人, 被举有人死; 虽举未蒙解, 宜应共分物。 既有明书券, 出物与他人; 为众若身亡, 众应依契索。 合入众与众, 制底亦皆然; 堪王送与王, 仍除刀箭等。 应用此等物, 作刀子及针; 余并现前分, 本物非分限。 若人宣一颂, 依佛所说经; 由法语得财, 此物宜应受。 牟尼有二法, 教及证应知; 教是阿笈摩, 施法应请分。 安居若过半, 便有舍戒人; 此际苾刍亡, 应与其人分。 造佛窣睹波, 苏迷卢等量; 四畔基牢固, 乃至安宝瓶。 轮一二三四, 如次果应知; 凡夫具德人, 瓦头为制底。 若作佛制底, 轮盖无定数; 过千妙高量, 获福乃无边。 独觉麟喻佛, 不过十三槃; 于彼相轮头, 宝瓶不合置。 制底中安佛, 两边二弟子; 余圣次为行, 诸凡应在外。 次明看病事, 更互可应为; 药直若贫无, 僧物宜当与。 若病人来乞, 洗钵盛净水; 应诵佛伽他, 三遍存心咒。 苾刍为受药, 持将与病人; 如其授者无, 自取亦听服。 不应就病人, 教化取衣钵; 假令虽舍施, 大众不应分。 施者及受者, 教化者情贪; 三俱非净心, 此不应受用。 病者若乐欲, 供养于佛僧; 应用好衣等, 守持粗恶服。 若彼贫无物, 教化可应为; 随情施少多, 令其信增长。 乃至一盘花, 或可持瓶水; 应随病人语, 供养使心欢。 若于己财物, 悭心苦难舍; 宜应用心劝, 令彼供三尊。 或可瞻病人, 为舍衣钵等; 令其睹供养, 引生檀施心。 若于资具内, 有爱着须舍; 当于戒德人, 随情施衣钵。 苾刍虽持戒, 爱钵至身死; 还生自钵中, 受恶毒蛇报。 若患痔漏等, 勿使不信人; 造次辄行医, 割除令苦恼。 如其疗痔病, 药咒可应治; 无医为处方, 不以爪甲截。 若无看病人, 无弟子及药; 大众咸供给, 药乃出僧伽。 必是孤独类, 全无供侍人; 合众并应看, 或可为番次。 若患疥癞病, 勿污僧床褥; 宜将厚衣替, 咸用己私财。 檐厅及门屋, 大小便舍中; 不应看病人, 可居安隐处。 造寺主身死, 被禁或他行; 于斯住五年, 虽贫不应弃。 更可于五年, 与近寺同利; 别为长净事, 守护不令亏。 看守满十年, 若心不乐住; 宜将卧具等, 移安近寺中。 宜应好闭门, 随情向余处; 苾刍如乐住, 任意可应居。 他寺所寄物, 他索即应还; 必若有余缘, 受用诚无过。 施主有先心, 施此非余处; 回将与他寺, 宜应强夺来。 若着僧衣服, 及自上价衣; 不应浣染等, 福增无损故。 若于雨雪时, 不应安露地; 无宜着此服, 入不净室中。 若其过初夜, 卧具不应分; 必知长久停, 宵中亦应给。 应随老次第, 与床并坐枮; 当留一所房, 与客苾刍住。 纵在阿兰若, 随老乐应分; 地树及丛林, 准次皆分给。 设居于静林, 亦须留客处; 为护其衣钵, 异此遂招愆。 若在于迮处, 肘地应分卧; 瓶水及齿木, 药杂器皆分。 有意欲他行, 戾须净扫拭; 如其故令坏, 恶作罪侵身。 正值分房际, 不嘱便外出; 更令依次行, 虽啼不应与。 卧具及饮食, 小者共平分; 花果等亦然, 大师法恒尔。 若彼身重病, 不乐出本房; 乃至未差来, 放免其分次。 若见僧房外, 卧具露地安; 应可持令入, 老病令人举。 见大众卧具, 被火烧水漂; 护身当救持, 不应为造次。 先须出己财, 次出于僧法, 后当持佛物, 是次第应知。 先须请容许, 次可相时宜; 方于三藏中, 随情问疑处。 凡为教授者, 随行住坐卧; 于此四仪中, 说法皆非犯。 诸有受学人, 先须起恭敬; 但除寝卧事, 余三不在遮。 教授学人时, 彼愚心未晓; 悲情善开喻, 百遍不应辞。 苾刍举手打, 屋柱树及墙; 斯皆有愆过, 智者不应作。 臂上不安玔, 咒线任情持; 若有所须时, 系臂无令现。 若诵诸明咒, 不得敬余天; 宜应礼三宝, 持外道咒术。 不于覆钵家, 受饮食床座; 亦不往彼舍, 为其说法等。 必有净信心, 敷妙衣布地; 苾刍应为蹈, 念诸行无常。 但畜三衣者, 唯开一洗裙; 若更畜余衣, 便乖杜多行。 若诸麦豆等, 曾经蒸煮来; 虽复尚坚生, 硬种皆非犯。 呕食出咽喉, 吐却净漱口; 仍除先业力, 颈内有双喉。 若有雕彩扇, 为众畜时听; 苾刍所著衣, 不应同一色。 若是乞食人, 随衣着𢂁细; 于花果树下, 不弃大小便。 寺角中阁道, 木作石不为; 重病不礼他, 亦不受他礼。 洗待身干已, 方可着余衣; 或手拂令干, 或用身巾拭。 若得花香物, 屏处随情嗅; 能使眼目明, 令施福增长。 孙陀利打衣, 寄与难陀着; 世尊闻此事, 因斯制打衣。 得他先打衣, 水洒柔方着; 依旧光华者, 便招越法愆。 知是贼所弃, 死肉有残余; 甘蔗等同然, 对众无宜取。 若以头背跨, 持物路中行; 现苦已招讥, 当来更被压。 若有贵价緂, 举置被虫穿; 苦木叶余香, 裹末便不食。 父母殁亡日, 遗言与苾刍; 此物可应收, 宜将供三宝。 身在他界住, 与彼苾刍欲; 此作法不成, 仍招恶作罪。 贵价高摄婆, 他施应须受; 卖却同分取, 割破不应为。 苾刍不见蛇, 被螫便命过; 压时蛇复死, 为此卧观床。 眠时不照床, 即便招恶作; 不应令象马, 鸡雀斗傍观。 若须其偃带, 是善逝所听; 老病及风羸, 随情可应用。 从斯住处去, 或复拟旋归; 卧具嘱方行, 拂拭令清净。 被他嘱授人, 应须为坚守; 若还应即与, 存心为赏持。 八日十五日, 晒曝看卧具; 每半月常然, 异斯招越法。 大小便利室, 及以众器具; 先至宜应用, 不应随大小。 若众家器物, 当其受用时; 应与先借人, 无令废其事。 上妙绳床座, 众许非别人; 倚版为除劳, 僧私皆悉许。 若大过三夏, 开听一座坐; 如未近圆人, 曾不许同席。 若于俗舍内, 别座不可求; 设令亲教师, 许暂同居席。 如有难缘事, 持众卧衣行; 将者可应眠, 无怖还随次。 若恐怖止息, 受用可如常; 烂破孔穿时, 如法应缝补。 必不堪受用, 乃至衬替衣; 裂破作灯心, 或作泥填孔。 如斯受用时, 欲使身安乐; 复令于施主, 恒为福业因。 别寺有定分, 余人辄来食; 计价当酬直, 此不许分疏。 僧祇卧具物, 记志宜须作; 此是某甲施, 书字好分明。 枮上更安枮, 苾刍重叠坐; 黑耳恶作女, 被压向幽关。 求寂有信心, 存情恭敬戒; 常住之卧具, 此亦合同分。 开皮卧具者, 不许在中方; 俗舍坐权开, 用卧元非许。 熊罴皮总许, 若坐并承足; 边方并悉开, 以皮为卧具。 金银真珠等, 希奇宝庄饰; 并将象牙帖, 此名为大床。 苾刍床上坐, 垂足不至地; 此即是高床, 奉戒者应识。 此二大高床, 苾刍不许坐; 俗亦遮非许, 谓受褒洒陀。 必是坚牢座, 两人容共坐; 床亦许三人, 仍须捡新旧。 必欲分财物, 或告或鸣稚; 或可共行筹, 总告僧伽众。 揵稚有五种, 所为事不同; 任用在当时, 无违大师教。 一度敛稚讫, 更不打一稚; 此即是凶缘, 为表亡人事。 作业三过敛, 摋打两下稚; 如增一大稚, 是谓众常法。 急难稚无定, 为欲警众人; 若为警禅思, 应可摇鸣锡。 客人将入寺, 门外洗手足; 若处水难求, 宜将叶拂打。 既入于寺中, 合掌就尊处; 主唱善来已, 答曰极善来。 主人随所有, 斟量为解劳; 并设非时浆, 令彼心欢喜。 无遑濯手足, 即问僧常制; 闻已可随行, 还如佛亲说。 旧住诸苾刍, 所为作制令; 咸依称理教, 勿使恼众人。 不得于如知, 尊极大师处; 苾刍唤名族, 及以具寿等。 小师于大者, 应唤为大德; 大者于小年, 应命为具寿。 既被众处分, 随力净僧坊; 八日十五日, 鸣稚集弟子。 大小便洟唾, 及以吐血等; 謦咳或弹指, 再三令警觉。 勿在生草上, 及于清水中; 好树及净田, 无宜弃不净。 身安无病苦, 不数食槟榔; 为病乃无违, 苾刍应啖食。 非时欲受用, 于诸果味中; 虽不有开遮, 略教宜详悉。 犹如日日中, 供身恒啖食; 还须安眼药, 佛说遣常为。 于寺内净地, 不可辄剃头; 有病在随听, 了时须扫拭。 若于剃发时, 必须依小大; 若已下手剃, 唤起理不应。 须发随先后, 次拔鼻中毛; 手足爪方除, 须知其次第。 苾刍剃发时, 不作牛毛剪; 若有疮病者, 近处剪无伤。 于三隐密处, 不许辄除毛; 若有病时开, 报知同净行。 剪爪如斧刃, 或可剃刀弯; 甲上听除垢, 不合求光饰。 若在兰若处, 发不过两指; 二指便非咎, 城村不合然。 凡剃发了时, 遍身皆净洗; 有事便开许, 但须净五支。 无俗剃发者, 应可在房中; 苾刍若善闲, 为剃时非犯。 晨朝嚼齿木, 或为说法时, 及以食了时, 不作便招罪。 齿木有三殊, 长须十二指; 短便八指量, 此内总名中。 随是何木条, 大如小指许; 嚼头软成絮, 苦涩者为佳。 齿木既嚼了, 刮舌须存意; 铜铁赤铜鍮, 刮錍随乐作。 若住村城内, 四中随一持; 净洗用灰揩, 勿令生垢污。 必其无此者, 用前所嚼木; 擘破两相揩, 刮舌贫人用。 齿木卒难得, 口齿终须净; 三屑随时用, 权开亦无犯。 前身作毒蛇, 今为长者子; 出家因净口, 常须刮舌錍。 既除其舌垢, 置地杀小虫; 由此佛兴悲, 不许随宜弃。 凡是净口时, 齿木洗方弃; 无水揩尘土, 不然招恶作。 蝇于齿木死, 食此守宫亡; 黄㹨啖斯终, 狗餐还命过。 苾刍有三事, 宜于屏处为: 谓是大小便, 及以嚼齿木。 苾刍许皮履, 但唯开一重; 不许作多重, 俗净方听着。 踏时作声响, 纵净不应畜; 为众在随听, 着时无有罪。 若在严寒国, 冰雪满田中; 此时开富罗, 着否皆随意。 师子象马等, 五皮不合持; 并及此诸筋, 不可将连缀。 自余牙爪兽, 豺及猫狸等; 不合用其皮, 由斯能作害。 若在毗诃罗, 总不听着屐; 得安便转室, 并开俗舍中。 芒竹等为鞋, 苾刍不合著; 脚有风血病, 须着在随听。 若是无船处, 凭牛尾渡河; 象马特水牛, 此悉非遮限。 租田合取分, 耕业绝不听; 守看宜用心, 无令损常住。 险途逢难缘, 自亦持将去; 寺中如有贼, 闹乱可应为。 若在牧牛坊, 殷勤好看守; 不应言谷将, 方便遣如常。 求寂等持粮, 身羸须借助; 勿令其手放, 举下并无伤。 若其全困乏, 苾刍应为持; 袋上系长绳, 可令求寂捉。 贼来惊走弃, 或可渡河时; 此即自收来, 食时无有过。 将车载粮食, 险处恐摧辕; 苾刍应共推, 仍须防轼处。 船中谷食满, 触浅过滩涡; 牵拔助舟人, 无宜触其柁。 染衣须静日, 复非阴午时; 好地不应为, 恐污生讥过。 忽尔逢风雨, 尘惊恐污衣; 可移檐宇中, 污处应摩拭。 同法诸苾刍, 见斗宜应解; 彼若不用语, 舍去不须看。 破持戒信持, 俱持取闻者; 同闻信少欲, 少欲有差殊。 此二共斗时, 两言俱可信; 可问极少欲, 二极乃无争。 若因论法相, 斗诤遂便生; 如其恶不除, 应须为舍置。 合礼处相逢, 虽斗应行敬; 大告言无病, 若违俱得罪。 若入浴室时, 令人防守户; 洗浴事未了, 少信勿令前。 若用众杂彩, 绘画在随听; 不得画众生, 仍开剪花叶。 若在僧房壁, 画白骨死尸; 或时为髑髅, 见者令生厌。 大门扇画神, 舒颜喜含笑; 或为药叉像, 执杖为防非。 画大神通事, 华中现佛形; 及画生死轮, 可于门两颊。 画香台户扇, 药叉神执花; 若于僧大厨, 画神擎美食。 库门药叉像, 手持如意袋; 或擎天德瓶, 口泻诸金宝。 若于供侍堂, 画老苾刍像; 应为敷演势, 开导于众生。 温堂并浴室, 画作五天使; 生老病死系, 其事准经为。 若在养病堂, 画作大师像; 躬持大悲手, 亲扶重病人。 若于水堂处, 雕彩画龙蛇; 若于圊厕中, 应作尸林像。 可在檐廊壁, 画佛本生时; 难行施女男, 舍身并忍事。 如斯画轨式, 缘在逝多园; 长者造寺成, 世尊亲为说。 若在檐房处, 不许火烟熏; 必若有余缘, 无烟可持进。 于好砖地上, 不应辄然火; 若有要缘者, 宜可在炉中。 佛及众中尊老者, 国王恩济于兆庶; 亲教轨范二尊人, 此五善教无宜越。 若有苾刍所为事, 世尊不开亦不遮; 清净不与俗相违, 斯事应行勿疑虑。 若是世间起讥议, 苾刍受用不应为; 略教能令弟子安, 亦明佛是一切智。 若毗奈耶苏怛罗, 于其缘起不能忆; 六大都城随意说, 纵令差互并无愆。 室罗伐城娑鸡多, 婆罗痆斯及占波; 薜舍离城与王舍, 此六大城随处说。 长者谓是给孤独, 憍萨罗国胜光王; 女人谓是毗舍佉, 斯等临时任称说。 婆罗痆斯大城内, 国主名为梵授王; 近住女名褒洒陀, 有大长者名相续。 创在婆罗痆斯国, 法轮初转济群迷; 于斯说法度五人, 为报昔时先愿意。 第二五人邻次度, 为说色等空无我; 总观诸蕴若浮泡, 生死轮回因得出。 初由五人着下裙, 高低不等招讥丑; 令如梵天圆整着, 因斯遂制式叉门。 从次牟尼方制戒, 苏阵那等作淫非; 缘起学处免初人, 此是生天涅槃路。 大哉大德六人众, 由斯广制式叉缘; 悉皆明辩冠当时, 所作事业无重犯。 虽为此等制学处, 因斯洗浊破尸罗; 如信度河至春时, 流澍平原灌众泽。 邬波难陀阿湿迦, 阐陀难陀邬陀夷; 补㮈伐苏六难调, 世尊教中为滓秽。 若有要心不犯戒, 斯则名为上智者; 虽犯能悔亦胜流, 长时不悔生恶趣。 诸佛能超德海岸, 所有施作叵称量; 宣说调伏济众生, 于胜善人能引导。 凡夫无始积无明, 轮转恒迷处长夜; 唯佛能将正法手, 殷勤牵使出幽冥。 阿僧企耶割跛时, 常习大悲熏妙智; 善能调御巡生界, 十种大事必须为。 所谓授记当来佛, 留第三分为众生; 舍利目连第一双, 佛应化者皆自度。 结界之事终须作, 现大神变下天宫; 父母获果说业缘, 最后涅槃归命礼。 敬礼结集诸大德, 牟尼隐教能彰着; 宝舟沉没重令浮, 光明普照无边海。 亦礼侍者阿难陀, 闻持善集于经藏; 令诸品类生欣乐, 烦恼系缚得蠲除。 次礼圣者邬波离, 能正宣通调伏藏; 譬如善持明咒者, 能除恶趣毒蛇王。 次礼尊者迦摄波, 善闲摩窒哩迦藏; 于此世间光普照, 皆令隐义尽敷扬。 次于王城五百众, 结集三藏是应人; 重流法雨润生津, 我悉至诚归命礼。 帝释天王为上首, 阿苏罗众咸恭敬; 遍满空中悉云集, 稽首深心赞希有。 尔时王舍大城侧, 天香普馥满山林; 诸天婇女散名花, 流芳下落弥山际。 次复于彼广严城, 猕猴池边重结集; 七百罗汉弘真轨, 冀令法教得增明。 大哉佛日埋光尽, 遗余法宝恐沈辉; 幸蒙众圣结微言, 得使人天重归仰。 牟尼忘倦久轮回, 为求正法于生死; 愿欲济斯无救者, 冀令众苦尽消除。 头目手足咸持施, 骨肉流血济求人; 男女爱如初月轮, 皆随喜舍归圆寂。 大师牟尼所宣说, 乃至正法未灭来; 应除懈怠断愚痴, 至愿要心勤策励。 言论佛教言中胜, 颂陈正法颂中尊; 我毗舍佉罄微心, 结颂令生易方便。 若于圣说有增减, 前后参差乖次第; 愿弘见者共相容, 无目循涂能不失。 我于苾刍调伏教, 略为少颂收广文; 愿得普共诸群生, 因此能成福智业。 五欲淤泥生厌背, 恒持净信作庄严; 生生常得苾刍身, 坚持佛语穷真际。 若希戒品常清净, 无疑正趣涅槃宫; 常于略颂忆修行, 勿虑一生虚命尽。 乃至世间尚煎生死热, 乃至心内恒为染火烧; 大仙等教犹若弶伽流, 常愿久住洗浊无明垢。 在那烂陀, 已翻此颂, 还至都下, 重勘疏条。 所有福因, 愿沾含识, 专希解脱, 早出生津。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下